温城背着牧清阳的影子被拉长,两个人的影子融合在一起,投影到地上像一位佝偻着身子的老人。
牧清阳没什么睡意,他靠在温城肩上,想起什么,“你唱首歌吧,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好吧,”温城将人往上抬了抬,结实而缓慢地行走,地上有残雪,一步一个脚印,“温爸爸给牧宝宝唱歌。”
牧清阳含笑,阖了眼,轻轻咬字:“你大爷。”
温城先是沉默,像是在想要给牧清阳唱什么歌儿,走出好几步,这人才作态清了清嗓子,从喉间轻哼出几声曲调,低低唱道:
“……当我三十多岁的时候,
“青春也已不再对我们眷留,
“庆幸走过了这么多以后,
“你仍然在我左右。
“当我四十多岁的时候,
“最大的幸福不是事业成就,
“而是醒来睁开眼后,
“看到你就睡在床头。
“当我五十多岁的时候,
“你不知何时改口叫我老头,
“我也开始偶尔怀怀旧,
“习惯了略带皱纹的面容……”
当我六十多岁的时候,终于也释怀了相聚去留,趁着还能折腾牵着你的手,去天南地北走走。
当我七十多岁的时候,每天就盼着阳光的午后,孙儿在前头挥手,叫后头的我俩快些走。
当我八十多岁的时候,如果那时是我先走,你睡前别忘了暖暖手,夏天也要穿得暖融融。
当我八十多岁的时候,如果那时是你先走,我会每天去你的坟前,把我们年轻时的故事,讲一通。
——《爱情诗》谢雨维
(全文完)
后记
本来没想写那么多,一向喜欢反套路的我想试一试攻音受和受音攻的故事,计划个五万就完了吧,恶搞来的。但是发现写着写着么,突然相爱太突兀,相爱太和谐也太突兀,不知不觉居然三十万字了……
其实写这篇文中,我的成长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后面章节明显比前文成熟许多,这是我最大的成功,意外得到许多人的喜欢,这是最大的幸运。
还是感谢温爸牧宝吧。
接近结尾,矛盾升级的时候,我就不愿像原来那样一切剖白给你们看了,我努力隐晦、更隐晦。温城的离开是迫不得已,牧清阳一开始就知道,也知道温城不会放弃他,他知道温城对他的执念,温城的离开只能解释为,只有暂时的分离,他们才能相守。
牧清阳都懂,可是他有自己的骄傲。他说不放手,就不放手,不到最后不想走这种路线,哪怕鲜血淋漓。而温城不一样,他对牧父牧母有亏欠,他对牧清阳有忏悔,他一直活在赎罪里,他不愿牧清阳像他一样,也不忍去伤害牧父牧母,所以选择这种方式。
两个人本就不是一类人,这是矛盾。
所以牧清阳趁还有机会的时候千方百计想找到温城,有人说牧清阳的爱一直太理智了,没有,这便是证明。
他回过神来才强迫自己,说,哦,你走就走吧。
他想和易甄在一起,不是赌气,是认真的,因为理智劝他放弃温城,温城着实不是最好选择。
然而他可以和易甄过得好好的,但是选择和易甄摊牌,一方面是对善良的易甄于心不忍,一方面又是对温城的感情在挣扎,想易甄给自己一个退路,一个等温城的理由,奈何牧清阳自己都不清楚,所以我用梦来展示这段回忆,让牧清阳以易甄的视角审视自己。
最后明显是感情战胜理智了,牧清阳彻底被温城征服了,注定被一个人吃死,牧清阳不服,可是不得不服,所以很累,累到不想管任何事。
不过哪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