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怂阶∷囟疾辉诤贤级u穆男械氐模杀桓孀∷厝嗣穹ㄔ汗芟健?br />
第十九条财产租赁合同c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c运输目的地c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因股东名册记载c请求变更公司登记c股东知情权c公司决议c公司合并c公司分立c公司减资c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c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因产品c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c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c产品销售地c服务提供地c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当?松昵胨咔氨h竺挥性诜uㄆ诩淦鹚呋蛘呱昵胫俨茫簧昵肴恕16叵等嗽斐伤鹗6鸬乃咚希刹扇”h胧┑娜嗣穹ㄔ汗芟健?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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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c分割c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c房屋租赁合同纠纷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c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俗∷厝嗣穹ㄔ汗芟剑榍┒┖蟮笔俗∷乇涓模汕┒┕芟叫槭钡淖∷厝嗣穹ㄔ汗芟剑笔肆碛性级u某狻?br />
第三十三条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