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2年,英国政府以托马斯·潘恩名着《人权论》含有诽谤之辞为由,对他提出起诉。事实上,那次起诉是法国革命之后对英国激进主张实行大镇压的开始,而且一度扑灭了激进主义这一有组织的运动。其实,潘恩本人并没有出庭受审,对强加于他的判决也从未服过刑。这是因为,1792年潘恩身在法国,担任国民议会议员,并且是那个新兴的革命国家的荣誉公民,虽然不久他就因反对处决路易而失宠,正如当年被逐出英国那样,又被逐出法国,前往美利坚共和国寻找新的栖身之所,在这个国家为独立而斗争的日子里,他曾经非常英勇地贡献了力量。潘恩早在他就柏克攻击法国大革命发表其经典答复之前就享有盛名。他所以出名是由于他在美国独立战争中所持的立场;并且,他在美洲发表的着作、特别是《常识》和《危机》,在声援殖民地居民起义反对乔治三世及其大臣取得最终胜利方面起了显着的作用。但是,这些早期作品在英国并非遐迩闻名,直到《人权论》出版,才使其作者成为在大不列颠读者最广、最受爱戴而又最遭痛恨的政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