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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因比归结起来说,就是对采取什么态度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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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编第三章善恶与伦理实践

    我们的判断是,选取决于我们怎样认识“存在”的本质。据我理解,所谓“终极的存在”就是这里所说的“宇宙生命”或者叫“大我”宇宙的普遍的自我。从表达上看,后者更明确一些。因为它表现出每个人自我中的二元性c两重性。

    一方面,“小我”从物理的自然中借用直喻的方法来说是“大我¨的一个片断。它是离开全体而孤立存在,是全体中的一小片对自己来说,只要采取阻力最小的行动方式,而对全体来说,坚持自我。“小我”只要采取这种以我为中心的行动,那就违背了“大我”,叛离了“大我”。

    这种“小我”和“大我”之间的关系是不正确的。只要不改变这种关系,恐怕人就绝不会是善良的,也不会是幸福的。我想很多善良的人,都会承认这个事实。无论小乘佛教徒c大乘佛教徒,还是不可知论者,以及其他追求精神生活真理的人,也一定会这样想像的。他们的意见不同只在为达到这一共同目的而分别采取各自不同的方法面已。

    就我的浅见来说,您正确地说明了小乘佛教克服“小我”和“大我”之间的分裂,对立和紧张的方法。小乘佛教的阿罗汉,想通过消灭“小我”恢复和“大我”的合一c调和。所谓消灭“小我”,就是认为把一律不加区别地全都消灭。这本身倒是一个正确的想法。

    但是,如您所说,我认为小乘佛教为恢复“小我”和“大我”调和c合一而开的药方是不可行的。即或个人成功地消灭了“小我”,也不可能重新和“大我”合一。不仅如此,反而会切断自己向“大我”接近的可能性。如您所说过的“不可能否定一贯的自我存在。

    自我意识,可以说是生命本来所具有的特性”。这是对“我”的奇论,也是个难题。只因为有“小我”,我们才能认识“大我”,接近“大我”。“小我”对自己来说,如果选择阻力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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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望二十一世纪

    道路,那就违反了“大我”,这也是事实。这两种事实的确都存在。

    从这一点来看,小乘佛教的方法有些过于简单。不仅如此,而且还很幼稚。的确,克服“小我”是必要的。然而,我们要树立的目标并不是消灭“小我”,而是要改变它的方向。就是说,按小乘佛教的分析,它把“小我”看成是一切的“巢穴”然而也有各种各样,我们有必要加以区别。我们必须抑制以我为中心的,并使其顺从。而对和“大我”调和c合一的利他的对自我来说,不管牺牲多么巨大也必须加以追求。

    池田关于实现这种融合的方法,我想是和博士所说的“自我克制”相通的。这样想是否错误为了明确这一点,请您对“自我克制”的意义再具体谈谈好吗

    汤因比我所说的“自我克制”就是说,人在使“小我”向“大我”统一融合的道路上,去克服缠绕于“小我”的。个人蒙受启发,开导悟性,作为社会改革的方法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在我们人类作为生活c活动舞台的这个现象世界中,行为者是所有的个人。达到“自我克制”的具体方法是要顺从“小我”本来的之一慈悲的引导。这种慈悲就是使“小我”所关心的范围扩大,并使整个“大我”也容纳进去的。

    在这个显然极力重要的问题上,我想大乘佛教可能也会受到犹太系宗教犹太教c基督教c伊斯兰教的支持。在阿拉伯语中,“伊斯兰”就是“放弃自己”,即应该放弃“小我”,服从“大我”的意思。在犹太系宗教里,是用神这个拟人的词来象征的。我认为佛教使用的非拟人的词汇,对“我”能更巧妙地表达出用语言不能表达的真实性。

    池田我也是这样想的。佛法认为“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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