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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不是那是故意杀人。如果法律允许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通过杀别人来保护自己那法律就要乱套了。这种行为不是瞬间的本能反应而是为了保护自己主动去杀人行为就变质了。洞穴案和今天的案件不是一个情境。”燕雨摇了摇头。

    “那就看着两个人都饿死?这种情况不还能活一个吗?”

    “不对”燕雨摇了摇头:“如果一个人已经死了那另一人可以吃他的尸体。尸体的物权和尊严权是低位阶权利为了保护生命权可以吃尸体。或者说有一只大熊猫在也可以杀大熊猫吃唯独不可以杀人吃。”

    “我彻底明白了”陆令点了点头法律这东西说实话还是很讲道理的!

    正如燕雨所说法不强人所难!

    两个人在洞穴里谁也没权利杀谁但是可以比看谁能熬熬到最后的可以吃另一个人的尸体但不能杀人。

    和燕雨聊完陆令谢过燕雨走向游少华那边小声和游少华说道:“游队懂法还是很牛逼的啊。”

    游少华也小声和陆令说道:“怎么样你也打算考个法考?”

    “不不不”陆令摇了摇头:“我是觉得以后可以和燕雨这样的组个队友有不懂的就问她。”

    “”

    大家在沟通交流燕达先却一直在认真检查尸体不曾走神。

    在他旁边帮忙的刘俪文就做不到这一点一边在给师父帮忙另一边在听燕雨讲法律一心二用差点递错了工具。

    现场被动过所以有些证据也难认定难度略大一些。

    这也是现场勘查最难免遇到的事情。谁都希望遇到的是完美现场但工地发生事故第一批过来的肯定是工友而且第一件事肯定是救人。

    不仅是工地的人就连第一批到达的医生也没考虑过保护现场医生的第一要务是救人若不是第一个病人也垂危可能会把这具尸体也带走。

    一般来说救护车里的设备只能抢救一个危重病人第一辆救护车来的比警车还快来现场一看一人垂危一人完全没有生命体征那肯定是救垂危病人。

    第二辆救护车来的时候警车已经到了警察和医生一合计这一位已经死透了为了留下一些现场这具尸体就没带走。

    “颈部无损伤右前臂下段后内侧有40cm*30cm表皮剥脱伴挫裂伤系钢筋所致;右手大鱼际有10*10挫裂伤腹部有一处钢筋贯穿伤面积肋骨骨折暂时无法判断需要带走核查”

    简而言之在这里能判断的还是太少死亡原因是严重骨折、钢筋穿刺、器官碎裂使人出血和器官功能衰竭。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异议并不一定需要做毒检和解剖尸体现在可以带走了。工地意外死个人这种事不能说常见确实每个工地负责人都可能面对的。

    很快地现场勘查的警官也完成了基本的事故调查。

    还真的是意外事故就是对防坠安全器的检查过于疏忽吊笼的质量也严重不过关。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就是拉的钢筋太重了!这个电梯标定载重是1吨但这些钢筋就有一吨多再加上两个人明显超重。

    这边的工友说这个电梯放一吨半都没问题日常也经常运输一吨左右的货物。这就属于违规操作日久天长这次就出了问题电梯没有承受住重量发生了脱落而一吨多的重量在超过额定速度后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没有扛住造成了这一惨剧。

    现场除了燕达先之外还有其他法医燕达先给了自己的一些意见之后就可以走了。这就是大佬的待遇。

    燕达先要走其他人自然也没必要在这里待着也确实帮不上什么忙。

    而负责培训的领导默默地把分数加给了刘俪文和陆令。

    一个帮忙勘查另一个提出了很多有意义的问题。

    至于燕雨他没有打分权燕雨估计会免试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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