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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祈翎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坐在一家小酒馆儿门前屋檐,好似在等待着谁。

    这时,一匹快马飞奔而至,马上是位青衣客,头戴斗笠,腰系佩刀。

    “吁……”

    青衣客赶马停在祈翎跟前,从怀中取出个黑色包裹丢给祈翎,说:“这是三百两黄金,你且收好。”

    金元宝,自然要收好。

    青衣客扯着缰绳调转马头,走之前又询问:“怎么?你真的不考虑加入我们?”

    祈翎摇了摇头,将金子揣进怀里,转身走进酒馆儿:

    “小二,老样子,一壶碧螺春,一盘酱牛肉。”

    “好勒,客官稍等,马上就来!”

    酒馆儿里坐着各式各样的人,绝大多数是男人,佩刀戴剑,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亡命天涯的江湖客,刀口上舔血的断肠人。

    祈翎在角落里找了张空桌,放下剑时,茶壶与牛肉也已经端了上来。

    六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显然,他还是没能打听到有关于“仙剑”的下落,否则也不会坐在这里喝茶了。

    大夏王朝是个非常纯粹的国家,没有妖魔鬼怪,也没有精灵神仙,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一般只相信两件东西,第一是包里的银子,第二是手中的刀剑。

    祈翎很快便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甚至说还有些眷恋这个刀剑江湖,六年来,死在他剑下的贪官污吏,土匪恶贼不计其数;再者,修为也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人剑四篇》他已参悟透彻,如今,剑气可劈山开石,心眼可洞察十里开外的一切生命。

    早些年,祈翎便明白了老道送他来这个世界的真正目的,一只关在笼子里的老虎,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百兽之王。在弱肉强食中领悟到的生存法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长。他也没有再刻意去寻找仙剑的消息,因为该出现的东西,时候到了自己就会出现。

    每来到一座城,祈翎都会挑几家江湖人士出入频繁的酒馆儿,在晚饭时刻坐进来,听他们畅聊江湖事,今夜有何稀奇?

    “哎,你们听说了么?落日山庄的上官天豪要为女儿招亲了,就在下个月初一。凡是年龄十八到二十八岁的男人都有资格参与。”

    “你们是不知道啊,那上官天豪膝下无子,就这么一个女儿,年芳十八,有倾国倾城之容,啧啧……只要看上一眼,这辈子都忘不了。”

    “我还听过更玄乎的呢,说那落日山庄内藏着一把上古仙剑,日夜不息地冒着紫气,听说是用来做嫁妆用的,也不知是真是假。”

    “害!我若是能娶到上官天豪的女儿,整个落日山庄都是我的了,还在乎什么仙剑啊……”

    “就是就是,老子今年刚过二十八岁,再怎么也得去碰碰运气!”

    ……

    祈翎眼睛亮了,上古仙剑?冒着紫气?不就是他寻找了六年的紫微仙剑么?这回终于让老子蹲到消息了!

    “哼!你们这些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癞蛤蟆,也配去落日山庄比武寻亲?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德行!论胆识,论武力,论相貌,你们谁比得上我‘霹雳斧’孙雷?”

    一个九尺般高的黑脸大汉猛然拍桌子站起,狮口方鼻,眼大如铃,性子鲁莽粗狂,丑得惊世骇俗,他背后皮革里揣着两柄开山大斧,双臂肌肉大如箩蔸,站在那里就是一堵肉墙!

    黑脸大汉当有几分醉意,指着满堂宾客便是破口大骂,可即便如此,也没人敢呛声反驳。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大汉不好招惹。

    “怎么?一群闷瓜蛋,刚才不闹得欢快么?有谁不服,现在就出来和老子比一比!”

    宾客纷纷低头,自顾自地喝酒。

    “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杂碎,一板斧都吃不了,还想跟我抢媳妇儿,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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