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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座小山,孤零零的立在大山旁边,四周是一些开垦过的田地,和一望无垠的森林草木,山脚下,还有一条通往大山上的小路。

    而张仲几人,此时就坐在小山顶上,旁边不远处,还有五个全副武装的甲士。

    他们,是白石亭过来的亭长和亭卒。

    而这里,也正是三亭协作的布防区域。

    “仲哥儿还得多走走才是。”炭一边喝水,一边对坐在身侧不远的张仲说道。

    “不然,去得军中,堕了我蜀中军爬山涉水,如履平地的名头。”

    张仲此时正在用青铜箭头小心的捅破脚上的水泡,听得炭所说的话,深以为然,便诚恳的回答到。“亭长教训得是。”

    “是个屁。”张礁却大声的拆了台。“当年王龁将军攻上党时,以我等蜀中军为前驱,先登城墙。”

    “正是此人,站在云梯上,双腿都还在发抖。”

    炭脸上有点尴尬,但还是强行辩驳到。

    “那是因为云梯太高了,在晃。”

    “不是抖。”

    “你爬树就不高了难道就不晃了”

    不理两个相互拆台的老人,张仲认真的检查了一下脚上,三个水泡已然全部挑破,很疼,但还算能忍住。

    主要是这东西,要是不挑破的话,会疼更久。

    挑破了,当时或许更疼,但之后,却会好上很多。

    松了一口气的张仲,想起了自己这一路的艰辛。

    自滴水亭出发,张仲经历了足足半个多时辰的山路,走了大约二十多里,才到了这里。

    至于其中的过程,那简直不可描述,完全就是一场噩梦。

    即便是张仲两世都身为蜀中人,也未曾走过这么艰难的路,足足付出了三个硕大水泡的代价,才走到了这里。

    终其原因,是因为这时候的山道未开,大小丛林密布,许多地方根本没有路,须得自己用脚踩出路来。

    其间,更有刺猬,荆棘,碎石,断木之类,层出不穷,走起来何止是一言难尽。

    尤其是,在你还穿着草鞋的时候。

    那滋味,简直酸爽。

    从怀里摸出张礁给的药,张仲小心涂抹在伤口的位置,再将包裹上的麻布撕下一小块,给两只脚上的伤口都包上。

    做完这些的张仲,缓缓将脚放在草鞋上,还未曾放好,就听得噌的一声。

    一把类似于匕首的兵器,插在了张仲的脚前,距离他的脚尖,只有一寸不到。

    张仲身躯本能的一抖,随后才听见炭带着笑的声音。“仲哥儿,这是你要的矛头。”

    你这么投,就不怕插到我的脚上吗

    “你过去。”张礁的声音,也在张仲身后响起。“再过去一点。”

    随后便是炭的声音。“你要做什么”

    “我想朝你投一把剑。”

    “不不不,我有剑了”

    “且放宽心,准得很。”

    张仲回过头,只见他叔公张礁正手持青铜长剑,跟着炭的移动而移动。

    果然,天道好轮回。

    微微一笑,张仲拔出面前的矛头,将其平放在手上仔细打量了一下。

    整个矛头全长大约一尺,矛刃比起青铜剑来说并不算锋利,但顶端却十分尖锐。

    两边各有一根凸起,类似于脊梁。

    使得整个长矛头,呈扁平的十字形。

    只一看,便知道这东西不是用来劈砍的,而是用来突刺的兵器。

    矛刃往下,是一个类似于漏斗的空洞。

    这是用来穿入长矛柄的。

    没有螺纹,更像是后世的圆撬柄,只是要更厚一点。

    张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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