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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夜初九疼醒了,他睁开眼睛的瞬间,就意识到有人在自己旁边,他习惯性地去枕头下摸枪,摸了一会儿才突然冷静下来,想起自己现在在白乾家里,白乾此刻头正枕在他受伤的手臂旁边,压到了他的伤口,所以他才疼醒了。

    白乾此刻正熟睡着,俊朗的侧脸对着夜初九,夜初九这才发现他白乾唇下有颗痣,那颗痣很小,就贴着唇边,很好看,夜初九看着白乾这样不自觉地笑了,他情不自禁地伸手摸了摸白乾的唇下痣。白乾的皮肤很柔滑,按经验来说,这种整天风里来雨里去的警察,应该都是糙汉子,但是白乾的皮肤光滑地让人想一摸再摸,完全不想停手。

    要是被发现,肯定要被暴打一顿了!这白警官这么凶,动不动就喜欢擒拿、过肩摔、卡脖子,白乾好像被摸的有些痒了,动了一下,夜初九换忙缩回手,但白乾的头又压到了夜初九的伤口,夜初九啊吼了一下,又不敢叫出声,赶紧闭嘴,生怕吵醒白乾。

    夜初九往沙发里侧动了一下,让白乾的头枕在沙发上,让他睡得舒服一点。

    夜初九做惯了小混混,从来都是别人听他的,他对任何东西都不怵的,做事也都大大咧咧,不知道为什么对白乾就小心翼翼了,或许因为现在自己人在屋檐下吧。可是毕竟警匪有别,自己终究是混黑帮的,而白乾可是年轻有为的刑警。他去查过白乾的履历,从小就聪明,一直是调皮捣蛋的孩子,曾经因为在学校玩蛇,高中的时候吓唬女班主任,班主任恰好有心脏病,被吓得不轻,就把学习很好又管不住的白乾给开除了,白乾就对着老师说你别在这误人子弟了,就算走也是我自己走。

    于是白乾就这样离开了高中,后来换了一座城市,再后来考上了警校,以优秀警校毕业生的身份被分配到这里来,一开始就特别积极地参与案情,因为破获了一宗大学生失踪案拯救了被绑架的大学生,好巧不巧,这失踪的学生竟然是当年开除他的班主任的女儿,当时老师挺尴尬,白乾还是那句话,求你不要误人子弟了。老师尴尬地不知道说什么。

    后来白乾很快又进了重案组,成为最年轻的重案组成员,但是他本性就是闯祸属性,所以每次结案后,别人受到表彰,只有他一直在写检讨。久而久之,“闯祸白乾”成了局里的传奇。

    白乾醒来的时候,夜初九还在呼呼大睡,特别安心的样子。其实别看白乾是个优秀的刑警,腿脚功夫也很好,但是大概是因为高中的时候转学校,一直离家一个人生活,其实没什么安全感,别说跟陌生人待在一个房间了,就是跟同事待在一个房间睡的经历都少有,只要不是到外地办案,不管多晚,是一定要回自己家睡的。

    现在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一个拿着枪指着自己三次的人,虽然第一次是假的,他竟然在他身边安然地睡了一个晚上。夜初九安睡的样子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嘴角还挂着甜甜的微笑,白乾摇了摇头。夜初九的手臂耷拉到了沙发下,白乾帮他把手放在沙发上。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要对一个杀人嫌疑犯这么好,实在是有点无法理解自己。但一个在危急情况下居然会救警察的小混混能有多坏呢?白乾也无法下定义,他耸了耸肩,去了厨房。

    夜初九是被白乾踹醒的。“起来吃饭。”夜初九被踹的有点懵,胡乱撸了一把头发,醒了醒困意。

    “洗手间在那边。”白乾指了指洗手间的方向,“注意水,不要沾到伤口。”

    “谢谢。”夜初九对着白乾甜甜的一笑,白乾当时突然觉得心里咯噔一声,好像什么心弦被触到了。但他马上面不改色地命令夜初九,“快点。”

    夜初九进了卫生间,发现白乾已经为自己准备好了牙膏和牙刷,“这是细心的白警官啊。”夜初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一觉睡的很好,神色恢复了很多。

    其实,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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