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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怎么样,吃的是找到了,赶紧生火烤一烤,填充一下饥渴许久的肠胃,好有力气走回去。

    他动作麻利,就地找了些干柴,烤了只兔子。

    剩下的一只等回破屋里再弄。

    等兔子烤熟,快速的吃了大半只之后,他终于感觉身上不是那么冷了。

    “真香。”随景打了个饱嗝:“再画三张引雷符吧。”

    肚子一吃饱,他感觉脑袋也不是那么迷糊了,开始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

    他最先想到的是随心的去处。

    自己一个大天师,不管怎么样总归是能好好活着,但是随心就不一样了。

    他跟在自己身边也不能说不好,只是他一个还没有谈过恋爱的单身人士,真的,从来没有带过孩子,他怕带不好。

    他自己小的时候就是妥妥的熊孩子一枚,把他爸妈折腾的够呛,长大后回过味来,深知带孩子的不易。

    而在这本小说中,随心其实是书里最大的反派。

    因为他被他爹养的歪的不能再歪,习惯偷鸡摸狗,最擅长的事情是被人发现后以各种姿势逃走。

    他爹整天向他灌输的主题思想是:被人发现的时候跑快一点,实在没钱没吃的要问他妈要,不给就打滚撒泼。

    而他长大后也确实如他爹‘期望’的那样,很好的继承了他爹的衣钵,成了人人喊打的二流子,而且天天去折腾他亲妈。

    这个‘折腾’当然不是打滚撒泼这么简单,他可是什么手段都用上了,恶作剧整人都是轻的,他亲妈的名誉都被他毁的一干二净了。

    唐桂芝跟她的丈夫周林,搬了不下五次家,次次都能被这混小子找着,不堪其扰。

    至于为啥总是被找到,其实还是唐桂芝有些心软,随心毕竟是她的亲儿子,她有时候会瞒着周林接济随心。

    而在小说的最后,唐桂芝终于狠下心来,大义灭亲,把随心给弄进去吃牢饭了。

    纵观整部小说,唐桂芝无比波折的心理变化也是一大看点。

    不过现在不是回忆小说的时候,随景知道,虽然随心现在才五岁,但是那双小手已经锻炼的很灵活了。

    尤其是在偷人家东西的时候。

    想到这里,随景叹了口气,这孩子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教。

    不如让他去他妈那里,作为母亲,唐桂芝肯定比自己这只单身狗强。

    他一边想着,一边把引雷符画好祭出去,没想到的是,这回居然打到三只肥野鸡。

    “哇,不错不错,有口福了。”

    他把野鸡兔子还有剩的烤肉一股脑塞进衣服里裹着,熄灭火堆,然后开始往回走。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在东方开始露头了。

    天一晴就好,估计这雪一时半会是不会再下了。

    不过路上积雪太厚,不适合赶路,随景决定,等雪化的差不多了,他就带着随心去县城,找唐桂芝。

    --

    回到破屋里,随心已经醒了,他蜷缩着坐在墙角那里,那么小小的一团。

    看到随景回来,随心站起身,喊了一声爸,然后身子一歪,又坐了下去。

    “爸,我饿....”

    看他这样子,随景感觉有点心酸,算算时间,随心上次吃东西还是昨天上午,这都差不多一整天了。

    随心经常这样子饥一顿饱一顿,一天能吃上一顿饱饭已经是奢侈,瘦的皮包骨头,脸上一点婴儿肥都没有。

    既然自己接替了他爹的身子,那最起码在把他送到唐桂芝那里之前,一定要让他吃饱穿暖。

    “随心别急。”随景把怀里的东西放下:“爸马上给你吃的。”

    剩下的小半只烤兔子还热乎着,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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