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个念头蹦出,陨星剑已然交到了右手,左手猛然一推,厚重的石门居然直接在连接处断裂,化作一块巨大的石板飞向了金枪!
这石板好歹是五百余斤,砸在人身上必然不好受,纵使是金枪这样的杀人不眨眼之人也要暂避锋芒。
可就在金枪侧身闪躲完的下一刻,他的人正出现在了白翼早已计算好的地方。
白翼不是个精通术数之人,可是在战斗时,对方的心理他却猜的通透。这不是经验,是他的天赋。
于是,金枪一只脚刚刚落下,白翼的陨星剑也已经刺到了。
他不会剑招,剑在他手中就像是一根尖利的棒子。
不是他糟蹋了剑,一来白翼确实不会用剑,而来这种情况,自己殊死一搏,在出剑时无需考虑之后的事情,金枪更是仍在躲避石板,只需一剑刺中,就足以造成最大的伤害了。
白翼找的位置何其精准,正是金枪肋下的位置。
打拳的人都有“软肋”,一拳出击的同时更要注意保护这个地方,而此时,白翼手中的剑,就像是毒蛇,找到了这个位置。
这个位置是人身体上最需要防备的,一旦遭受伤害,那就是难以挽回的,而白翼爆发力有多强,去势何其快?一瞬间,剑尖已经刺破了金枪好不容易烘干的衣服。
破帛之声传出,而紧接着的,正是一声惨叫。
金枪身上最软弱的地方,被白翼无情地刺入,就在这一刻,白翼恍惚了一下,鲜血的飞溅,就像是绽开的鲜花,在一片漆黑中爆发。
就是这种感觉吗?白翼的剑刺破了金枪的身体,却没有穿透,剑身留在了他的体内。白翼不敢继续下去,他怕,多一步,就是一条生命的流逝。
武林中绝不应该出现这种感觉的,任何一个人要是知道他有这种想法,怕是都会嘲笑他。生死对拼,居然还担忧对方的安危?那么胜负已经决定了。
“呵呵,你很好,居然还敢用剑!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躲在那里吗?”金枪“呸”了一口鲜血,“是我低估你了,可是,你也高估了你自己,我之前不屑于杀你,可现在,你的死期到了!”金枪即便是软肋遭到这样的创伤,仍然可以站得住脚,也是坚强无比了,甚至,剑身仍然留在体内,他都当作无所谓。
白翼仍然在恍惚,剑的去势停了下来,他则冷冷道:“你真的不怕,我的剑再往前递一分,你就会死吗?”
“我有什么好怕的?你以为真的能杀的了我吗?就算我死,浅龙剑已经是逍遥宫的了,逍遥宫就要一统天下了!”到最后,他笑得近乎疯狂,似乎有种魔力,驱使着他,纵使万劫不复,也仿佛得获永生。
咧着血的嘴角,带着水的乱发,金枪那种高高在上的气质化作了疯魔,“受死吧,无名之辈!”
到这一刻,他仍没有将白翼看作是自己的对手,浅龙剑再次被他挥动,带着一道金色的光芒,轰天裂地般的气势灼热地覆盖过来。
这就是剑气吗?白翼的惊恐发出,顾不得拔出插在金枪身体上的陨星剑,身子已经后退了三步。
他懊悔起来,要是长剑再狠辣一点,金枪已经不可能有挥出这一剑的机会了。
金枪狞笑了起来,就像是一头野兽,他来到这个地方之前,已经签下了生死状。
确实,陨星剑纵然厉害,可在对比之下,似乎也黯然失色,他的剑没有和浅龙剑相比的资格。
金枪自然自信,他的自信,是从尸山血海中摸爬滚打出来的,在无数战斗中杀出来的。更何况,他手中的剑,更是被称作“剑王之王,万剑之祖”。
不应该有另一把剑在它面前夺目的。他看不起白翼用剑,是十分自然的。
可白翼不觉得自己愚蠢,他的剑,已经发出了足够的功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