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女儿村里到处漂浮着一股醇香,不用猜也知道这香味是村子里的特产所散发出来的,那便是女儿红的酒香。
枯藤老树旁,一条小溪,缓缓流淌。落叶飘落在水面上,随着微风的吹拂,泛着涟漪。
村子入口处,过一石拱桥,直走三百步。在过一拱桥,止于三十余步,醒目可见的是一排排整齐的木制房屋。
每户房屋都有庭院,庭院以栅栏围成一圈。栅栏内还种植着花圃一块,早起人儿还顺手把酿酒的原料也拿了出来摆放于院内。
——
一间宽敞明亮的房间内,陈设摆放的井井有序。
特别那粉红色的窗帘、粉红色的床单以及粉红色的床被格外的显眼。从整体的布局来看不难辨认,这是一间女子的闺房。
此时此刻,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在房间里来回走动着,嘴里时不时的发出几声咳嗽的声音。
别看这位老妇人已是白发沧桑,其修为早已突破化境。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就是不愿意飞升天界。或许到了她这种年龄,早已对名与利看淡了吧!
良久,躺在床上的人终于苏醒了过来。
咳!
咳!
闻声,老妇人缓慢的朝着床边走了过去。
“呵呵!小伙子,你醒了,感觉怎么样?”老妇人带着善意的问道。
看着面前的老妇人,疯少连忙起身双手抱拳并带着感激之情回应道:“多谢老人家的救命之恩,晚辈没齿难忘。”
“哎,无需跟老朽客气。你受了重伤,肢体动作幅度不能太大,小心伤口会撕裂,还是好好休息为妙。”
“救你的人并非老朽,乃是老朽的徒儿,飞燕施救的你。”老妇人说道。
“不管怎么说,救命之恩,晚辈铭记于心。”疯少感恩的说道。
“呵呵!”老妇人干笑了一声。
“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疯少问道。
“这里是女儿村。如果不嫌弃,你可以叫老朽一声孙婆婆。”
闻言,疯少再次双手抱拳礼貌性的说道:“晚辈疯少,见过孙婆婆。”
“呵呵!就不要在跟老朽客气了。”孙婆婆微笑的回应道。
“您说是您的徒儿飞燕救的晚辈,不知,她人现在在哪?晚辈想当面感谢她。”
“她呀...呵呵!自从她把自己的闺房让给了你,便出去采药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听到孙婆婆说出这样的话,疯少瞪大着双眸扫视了一眼四周,不难发现这间房子的确是女子的闺房。
“啊...这...”疯少羞愧的支支吾吾,随后接着说道:“孙婆婆,不知晚辈躺了多久?”
“三天了。”
“啊...居然躺了这么久,那飞燕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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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疯少已经在女儿村待了半个月。
经过这段时间的精心调息,他的身体已经无大碍,挥拳打死一头牛不费吹灰之力。
期间,疯少已然了解到这女儿村里都是女性。莫名的来到温柔乡,还真是让他有种菊花疼的感觉。毕竟每天被人照顾着,俨然成了一名吃白饭的小白脸。
曾几何时,疯少也曾向孙婆婆说起自己想要离开的念头。奈何孙婆婆却说,女儿村是隐世的村子,想要出村怕是要等到下一次七夕佳节的到来。
其实吧!要说等个半年,这对于疯少来说并不是很煎熬。只是让他过意不去的是,这些天一直是居住在女儿家的闺房之中。就连施救他的那位叫飞燕的女子,到现在也不曾见过一面。
或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