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同明亮的白昼相比,黑暗似乎更能受到罪恶和欲望的青睐。
在二十一世纪以法律和科技为武器的社会,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小黑暗当中的威胁。可是,如果是在生产力等等都不发达的王朝,又要如何减小黑暗的威胁呢?
为了保护原就不算多的臣民。历朝历代都选择了同一种做法,宵禁。禁止百姓在夜间出门,并且派专人夜夜巡视。
可这一点在这个假秦似乎并不适用。
此时夜色渐深,咸阳城内却处处明灯高挂,灯火通明。
欢宝坐在门槛上,望着府外往来不绝的行人,若有若无的叹了一口气。
沈万三和沈长安两人为了便于行动,不引人注目,在黄昏时出了门。又因为所做之事不可轻易与别人知晓,所以这两人出门时都没有交代自己去往了何处。
如今两个时辰过去了,这两人没有半点归来的迹象,这一点让沈府上下很是着急,而其中最急切的人,莫过于欢宝。
自打上一次沈长安不过是出去逛逛,便被几个贼人袭击,还碰到笑起来让人背后发寒的胡亥后,欢宝对看顾沈长安这件事就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
若不是他将常大哥找去,指不定会出什么事呢?
可现在,欢宝转过头看了站在旁边的常平一眼。这一次沈万三和沈长安都没有带这个武艺高强的护卫,而是把他丢在了家里。
“常大哥”,欢宝站起身来,拍了拍自己衣服上的灰尘,然后伸手去拽常平的衣角,“你说少爷和老爷去哪了?他们会不会有事啊?”
常平低下头去,看了一眼抓着他衣服的那只手,然后皱了一下眉。
欢宝生的雪白可爱,整个人像个粉嘟嘟的团子。一张小脸和小手又白又软,沈长安府里的人在无事的时候最喜欢捏捏他的脸蛋。
可这个时候,欢宝拍自己衣服上灰尘的时候太过用力,又忘记了擦手,原本白嘟嘟的手上染的乌漆嘛黑。
欢宝说着常平的目光看去,自然看到了自己脏兮兮的小手,连忙将手收了回去,不好意思的露出了笑容。
“常大哥,你别在意。”
他经常听府里的其他姐姐说常大哥的事情。虽然他知道私下里说旁人的事情并不好,可欢宝知道,其他姐姐们都不是故意的。
其实沈府里的男丁并不少,丫鬟们也并不嘴碎。可再怎么样,却也架不住常平本人生的好。
欢宝还记得少爷沈长安看到常平的第一天夜里,抱着酒坛一边喝,一边大骂,说常平生的简直祸国。又说幸亏没生在他那个时候,不然就不知道得迷倒多少少男少女的芳心心。
那个时候,虽然欢宝听不懂什么祸国,什么“那个时候”,可他知道沈长安是在说常大哥生的好。
生的好的人总是能够得到上天的优待。
常平总是冷着一张脸示人,可身边的狂蜂浪蝶却从来不会少。
丫鬟们屡屡碰壁后。终于发现了常平的一个癖好,就是他非常的爱干净。
自古三日一沐,五日一浴,丫鬟下人们平日若想清洗,必须要等到沈府每五天专门烧水。可常平不一样,他哪怕是浇凉水,都会做到每天沐浴。
所以,整个沈府都知道常平爱干净这件事,欢宝也不例外。所以,他才会对自己拿脏手碰了常平的衣服,心里面有担忧,他不想让什都会的常平讨厌他。
却没想到,常平并不没有在意这件事,他只是蹲下身来,摸了摸欢宝的头。
“夜深了,欢宝回去休息吧。他们回来了。我再来叫你。”
说话间,他便按住了欢宝的后颈,轻轻一捏。欢宝正想说不用,被他一捏,竟睡了过去。
常平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