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鸡还未叫,沈府的某间房中,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
沈长安从地上爬起身来,呆滞地看了旁边凌乱的床榻半晌,才想起来自己为何在此处。
昨夜他同沈万三聊了一宿,后来就没了记忆,估计是他聊着聊着睡了过去,沈万三就把他搬到了床上。
不过也不一定是沈万三,常平那个时候也没睡,有可能是他,又可能是两人一起。
沈长安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心里不禁感叹起十六七岁的身体真不好。随随便便就能被人搬来搬去,希望把他搬到床上的那人没用什么诡异的姿势。
欢宝刚从厨房将饭菜端上桌,一扭头就看到过来的沈长安,连忙招呼道,“少爷你今天起的真早,快过来吃饭。”
沈长安打了个哈欠,扫了正厅一眼,没看到其他人,“老爷跟常平呢?”
“哦”,欢宝帮沈长安把椅子拉开,“老爷说生意上有些事,他先带着常大哥出去一段时间。”
沈长安应了一声,坐了下来,桌上的饭菜热气腾腾,大清早的就勾起人肚子里的馋虫。
“欢宝,你也别站着了,快点坐下吃饭。”
许是孤儿院的生活带来的痕迹太深,沈长安对年幼却异常懂事的欢宝有一种莫名的好感。
欢宝看起来似乎有些为难,直到沈长安再一次向他招手,这才坐到了椅上。
等到吃完了早饭,沈长安就带着欢宝出了门。
这是昨日他们聊了一宿,最后得出的结论。沈长安无论是想要经商发财还是建功立业,最先要做的事,就是不带任何偏见的认清这个朝代。
这一次出去,沈长安确实看到了不少以前从未看清的东西。
假秦确实比历史上的秦朝先进,但莫说是与他身处的二十一世纪相比,就是与他最初认为的样子相比,也差上很多。
电这种足以划分古代与近现代,改变人类无数年历史的东西,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自是没有再提的必要。可除了电以外,假秦的不足之处也显而易见。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事情,就是百姓的识字率太低,并且没有统一的发音。秦朝虽然统一了文字,可语言仍然是六国人说六国话,不同地方的人说话,外地人很难插的上嘴,也很难理解意思。
沈长安原先在二十一世纪也遇到过这种问题。
那个时候他头一次去四川出差,人生地不熟,到了公司指定的宾馆住宿。
某天夜里他听到有人大喊,“我的孩子掉了,我的孩子掉了”,吓得他穿着个拖鞋就跑出去看,生怕是谁家的孩子出事。
结果可想而知,闹了个大笑话。喊话的那人是个正宗的四川人,他嘴上喊孩子掉了,其实掉的是鞋子。
后来穿到了这个假秦,沈长安最开始并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因为每一个人说的话他都听得懂。
直到作夜里他们闲聊时,沈万三无意之中提起常平出生吴地,发音太硬,一开始很难听懂他说什么。
也就是那个时候,沈长安才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作为一个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人,却可以听懂这个朝代任何人说的话。
意识到这一点时,沈长安高兴了几分钟,然后就落寞下去。听得懂别人说话算的上什么本事,上不能飞天,下不能遁地,一点用也没有。
不过,沈长安没想到,这项技能很快就派上了用场。
大街上,一个老丈被一伙人围在中间,不太热的天里,却一头一脸都是汗,从脸到脖子都红了一片。
“你说这老丈在说什么?”
“不知道,听不懂,听起来不像是咱咸阳城的。”
“这不是废话吗?他要是咸阳城的,咱会不懂他说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