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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始皇三十六年夏,王都咸阳城,正午时分,日头升的很高,阳光透过枝繁叶茂的大树,洒下斑驳的光影。

    热闹喧嚣王城中的一座宅邸里,大树下的摇椅上,少年坐在上面前后晃荡,手指正悠闲的在扶手上敲打着某首不知名歌谣的节拍,却听到了不远处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

    “怎么样了?”脚步声及至跟前,少年慢悠悠的开口。

    “我看过了,少爷您真厉害,说的真对。”

    来人是一个年方十岁的小童,扎着总角,小脸嫩白,像抹了粉一般,有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看起来很是娇憨可爱。

    “你说什么?”

    方才很是悠闲的少年像是听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事情大叫道,猛然坐起身来,脸上的神色变了几变。

    “小欢宝,把你手上的东西给我看看。”

    少年的话音刚落,被唤作小欢宝的孩童却往后退了几步,将拿东西的右手往后背了背,伸出空空的左手来,在少年面前晃了晃。

    “糖呢?”

    “唉,你个贪吃鬼,小心糖吃多了蛀牙。”

    说着,少年从怀里掏出一把饴糖,放到欢宝的手里,顺便捏了捏他圆鼓鼓的小脸蛋。

    “好了,这下可以把东西给我了吧。”

    “喏,给你。”

    欢宝抓着一把糖,往怀里塞了塞,留了两块在手上,一块塞进了自己的嘴里,另一块连同右手里的东西,一块给了少年。

    欢宝给少年的是一张纸,没错,就是一张纸,一张四开的,二十一世纪最常见的白纸。

    那张纸的正中央,明晃晃的印刷着几个大字,中央新闻报。

    是的,你没看错,那就是报纸,就是二十一世纪被新媒体打压摧残,被年轻人用来当废纸的,报纸。

    少年刚将手上的报纸翻开来,就看到正面最大最显眼的位置,写着“天外来物,东郡陨石落地”。

    然后他瘫坐在摇椅上,颓废的像一坨烂泥,心中却有千万只草尼玛奔腾而过。

    这些草泥马一边奔腾,还一边嚎叫,“我了个去,我穿越的果然是个假秦。”

    看到这里,你就应该明白了,这个少年早已不是正版的原装货,他是魂穿的盗版。

    魂穿之前,他是沈长安,是二十一世纪累死累活的加班狗,是混迹历史圈多年发长评痛骂作者的混蛋读者。

    但是现在,沈长安可以发誓,如果时间可以重来,他就是从楼上跳下去,憋死,死外面,都不会再骂一个作者。

    因为,就算是博览群书,通晓历史,来到这个假的秦朝,照样活不过三分钟。

    事情的起因,还是得从头说起。

    作为一个名义上朝九晚五,实为朝九晚十二的凄惨加班狗,看小说是沈长安为数不多排解压力的方式。

    可他看书十分的挑剔,只看历史小说。并且只要作者写的故事能在历史上找到明确的朝代,他就会翻大量的资料查阅,然后发长评痛骂作者不懂历史,穿越了绝对活不过三分钟。

    其实像他这种人有一个极好的词可以形容,“杠精。”

    那一日,沈长安也是如此从一而终的坚持他身为“杠精”的本份,发了一个长评后心满意足的睡了觉。

    没成想,第二天一睁眼,就发现自己成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躺在一张他没见过的床上,身边围着不少丫鬟小厮。

    之后他从丫鬟小厮的嘘寒问暖中得知,原身是这个朝代有名富商的儿子,也叫沈长安。因为夏日贪玩游了水,结果不小心溺死在水里,被他占了便宜。

    “穿越年年有,今年到我家。看来别人说得一点也没错,要想有钱还是重新投胎比较快。”

    做了多年农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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