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好书,关注vx公众号.【书友大本营】。现在关注,可领现金红包! 事实上,从打算带几十万毛子回国种地那一刻起,马林的心态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不再坚持一开始定下的发展以德意志移民为主的国家的理念,而是改为兼收并蓄的态度。 不过,作为穿越后的本命种族,德意志人会在新的美洲国度里,成为统治基础。具体的,就是让同族们,成为军人,成为大工匠,掌握社会的最核心的资源和权力。至于其他的,是可以分润给其他族群的。 比如,种田的工作,完全可以交给毛子们干嘛。此外,法国人也可以,意大利人也行。甚至,美洲的印第安人也可以。 但有一个前提,就是各族人口,占比要严格控制,不能超过北海国移民。未来,北海国的德意志人,还会和英格兰人共享美洲。这样,两大族群合力,不说别的,北美地区肯定能控制得住。 不过,现在法国人还不好动,毛子也还没抢。眼下最现实的,其实就是利用美洲当地的印第安人,帮忙劳动。印第安人虽然劳动效率还赶不上黑人,但有劳动力就不错了,马林不挑。 马林怀疑,当初活着抵达墨西哥的殷商人应该很少。当地印第安人主体肯定不是华夏血脉,要不然,在种地天赋上肯定不会连黑人都不如。要知道,19世纪被贩卖到古巴的华工,劳动效率可是远超黑奴的。 因此,马林觉得,活着抵达墨西哥的殷商人应该是极少数。然后,被当地人融合了。所以,印第安文明并未发展到一定高度,只是部分得到了提升。而当地人,也没能获得华夏人的种地天赋,不然也不会赶不上黑人。 不过,墨西哥的印第安人,的确可以算是美洲印第安人当中,种田天赋最高的了。玉米的种植,就是当地人搞出来的。而且,马林怀疑,就是幸存的殷商人弄出来的。 因为,玉米的西班牙语称呼叫做“maiz”,是当地土著人语言的音译。而读音,极为类似“麦子”。也许,是将玉米培育成粮食的殷商人,用家乡麦子的称呼,来命名的。 …… 当然,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阿兹特克人,的确是很适合种地。 根据情报,他们施行村社制度,除了贵族的私地外,一般村庄的土地是村社所有,村社按照各家男劳力的数量,给每家男主人分配一定数量的耕地,终身耕种。若是男主人死了,没有壮劳力顶着,土地就要被村社收回去。此外,若是分到的土地连续两年不耕种,也是要收回的。而村社收货的粮食,除了留下部分自用,剩余的要上交给帝国。 而华夏历史上的商朝,土地制度和阿兹特克帝国如出一辙,也分为私地和村社公共地。商朝农民,也只能通过公社,分到自己的份地。具体的,就是井田制。 不过,阿兹特克帝国的农业,没有铁制农具,也没有牛耕。但铁制农具和牛耕,都是周朝后期的春秋时代才出现的。所以,墨西哥继承的,完完全全就是原始版本的商朝农业技术。甚至是阉割版的商朝农业技术。毕竟,商朝还有青铜工具呢。但因为没有麦和黍,只能利用当地的玉米。当然,到了加勒比地区,还利用了当地的红薯和木薯。到了印加那边,则弄出了土豆。 虽然阿兹特克帝国的农民们农耕技术原始,可是,他们毕竟是农民,习惯了干农活。弄到自己的村庄里,很容易就上手种地的活儿。不像北美丛林里的印第安人,很多都是狩猎部族,不事农耕,就算抓来,也很难培养成合格的农夫。因为,狩猎民族浪惯了,不习惯老呆在一个地方种地。所以,历史上才有了北美殖民者大批买黑奴种地的情况。因为,当地的狩猎部族的印第安人,真不擅长种地。不过,倒是能打,早期让殖民者吃了不少亏。要不是他们分为多个部族,且相互攻伐,早起的殖民者都无法在北美立足。 所以,马林把美洲的印第安人分为两种人——种田的,和不种田的。 种田的印第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