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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辩护人得到了交相讯问女证人的发言机会。他尖锐激烈地提出一系列问题、这时,他那宽容的态度——扫而光。
“对于这个人所共知的小药箱,我想提出一个问题:六月二十八日,这个药箱是否在H庄园的大厅放了一夜?”
“是的。”霍普金斯确认说。
“您是否习惯把危险药品乱放在别人顺手可以拿到的地方?”
“当然没有。”
“哦,当然没有。可是偏偏只有这次发生了这样的事?”
“一般来说是这样。”
“这就是说,屋子里的任何——个人只要愿意就能拿到吗四月?”
“我估计是这样……”
“不要估计,是‘是’还是‘不是’?”
“是。”
“有人知道您的药箱里有吗啡吗?”
“我不清楚。”
“您对谁说过这个吗?”
“没有。”
“这么说,埃莉诺小姐不会知道那里有吗啡啦?”
“她可以打开药箱看一看。”
“这个可能性很小,是吧?”
“我……我不知道。”
“可是有人能够更准确地知道药箱里有吗啡,比方说洛德医生。您不是按照他的吩咐用的吗啡吗?”
“当然是啦。”
“玛丽也知道您那里有吗啡吗?”
“不,她不知道。”
“她常到您家去吧?”
“不常去。”
“真的吗?可是我可以断言她常到您家去,而且她比任何人更清楚您的药箱里有吗啡。”
“我不同意您的说法。”
埃德温停了一会儿。
“早晨您对奥布赖恩护土说过丢失吗啡的事了吗?”
“说过。”
“我确认,根据当时的情况,您对她说了下面的话:‘我把吗啡忘在家里了。我得回去取。”’“我没说过这样的话。”
“难道您没推测说吗啡放在您家的壁炉台上了吗?”
“就是因为我找不到吗啡了,我才推测一定是放在炉台上了。”
“实际上连您自己也不清楚这管儿吗啡的下落。”
“不,我知道,我放到药箱里了。”
“那么,您为什么推测说您忘在家里了?”
“因为我当时想,有可能是这么回事。”
“我应当对您说,您做事太不经心了。”
“完全不对!”
“您说话也是这样。”
“根本不是这样。我从来是不经过思考不说话。”
“您说过,七月二十七日那天,也就是玛丽死的那一天,您让玫瑰刺儿扎了?”
“我看不出这与案件有什么关系。”
法官插话问道:
“这对审理案件确实重要吗,埃德温先生?”
“是的,阁下,这是我辩护的一个重要方面:我想证实该证人的证言是不可信的,”他重提了上面的问题:
“就是说,您仍然肯定您在七月二十七日那天让玫瑰刺儿扎了?”
“是呀。”霍普金斯挑衅地回答道。
“这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
“是在我们出更房去客厅之前。”
“这是什么样的玫瑰树?”
“是爬在更房附近栅栏上的开着粉花的玫瑰。”
“您能肯定这点?”
“完全肯定。”
辩护人突然从另一方面袭击证人:
“死去的玛丽姑娘确实在七月六日写了遗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