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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辩护人得到了交相讯问女证人的发言机会。他尖锐激烈地提出一系列问题、这时,他那宽容的态度——扫而光。

    “对于这个人所共知的小药箱,我想提出一个问题:六月二十八日,这个药箱是否在H庄园的大厅放了一夜?”

    “是的。”霍普金斯确认说。

    “您是否习惯把危险药品乱放在别人顺手可以拿到的地方?”

    “当然没有。”

    “哦,当然没有。可是偏偏只有这次发生了这样的事?”

    “一般来说是这样。”

    “这就是说,屋子里的任何——个人只要愿意就能拿到吗四月?”

    “我估计是这样……”

    “不要估计,是‘是’还是‘不是’?”

    “是。”

    “有人知道您的药箱里有吗啡吗?”

    “我不清楚。”

    “您对谁说过这个吗?”

    “没有。”

    “这么说,埃莉诺小姐不会知道那里有吗啡啦?”

    “她可以打开药箱看一看。”

    “这个可能性很小,是吧?”

    “我……我不知道。”

    “可是有人能够更准确地知道药箱里有吗啡,比方说洛德医生。您不是按照他的吩咐用的吗啡吗?”

    “当然是啦。”

    “玛丽也知道您那里有吗啡吗?”

    “不,她不知道。”

    “她常到您家去吧?”

    “不常去。”

    “真的吗?可是我可以断言她常到您家去,而且她比任何人更清楚您的药箱里有吗啡。”

    “我不同意您的说法。”

    埃德温停了一会儿。

    “早晨您对奥布赖恩护土说过丢失吗啡的事了吗?”

    “说过。”

    “我确认,根据当时的情况,您对她说了下面的话:‘我把吗啡忘在家里了。我得回去取。”’“我没说过这样的话。”

    “难道您没推测说吗啡放在您家的壁炉台上了吗?”

    “就是因为我找不到吗啡了,我才推测一定是放在炉台上了。”

    “实际上连您自己也不清楚这管儿吗啡的下落。”

    “不,我知道,我放到药箱里了。”

    “那么,您为什么推测说您忘在家里了?”

    “因为我当时想,有可能是这么回事。”

    “我应当对您说,您做事太不经心了。”

    “完全不对!”

    “您说话也是这样。”

    “根本不是这样。我从来是不经过思考不说话。”

    “您说过,七月二十七日那天,也就是玛丽死的那一天,您让玫瑰刺儿扎了?”

    “我看不出这与案件有什么关系。”

    法官插话问道:

    “这对审理案件确实重要吗,埃德温先生?”

    “是的,阁下,这是我辩护的一个重要方面:我想证实该证人的证言是不可信的,”他重提了上面的问题:

    “就是说,您仍然肯定您在七月二十七日那天让玫瑰刺儿扎了?”

    “是呀。”霍普金斯挑衅地回答道。

    “这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

    “是在我们出更房去客厅之前。”

    “这是什么样的玫瑰树?”

    “是爬在更房附近栅栏上的开着粉花的玫瑰。”

    “您能肯定这点?”

    “完全肯定。”

    辩护人突然从另一方面袭击证人:

    “死去的玛丽姑娘确实在七月六日写了遗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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