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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狗俱乐部在意大利毫无势力吗?难道这里的人没听过西班牙猎犬俱乐部吗?难道这里没有法律规定头顶有冠毛是致命的缺点,有鬈耳者为珍物,脚上的羽状毛必须予以保护,并且坚持眉骨必须呈圆盖形且不可突出?显然没有!弗勒希感觉自己像一位落难王子,是一群乌合之众里唯一的贵族——他是整个比萨城内唯一的一条纯种柯卡西班牙猎犬!

    多年来,弗勒希一向被教导要视自己是条贵族狗,紫碗与狗链的律法深深嵌进他的灵魂深处,因此他的大受震撼,不难想见。一个姓霍华德,想念那穿透彩绘玻璃的火红夕照下的红地毯和饰满冠冕的长廊,亦不为过。我们必须承认,弗勒希的内心有势利的一面;很多年以前米特福德小姐便已察觉到这一点。在伦敦,由于置身平辈甚至比他更优秀的狗之间,这个特性并不显著,而今却再度抬头。他认为自己鹤立鸡群,变得不可一世、十分自大。“弗勒希以为自己是皇帝,想叫人开门的时候便吠个不停,吠得你心烦气躁,”布朗宁夫人写道。“罗伯特宣称,”她继续表示,“弗勒希认为上帝创造他——我的丈夫——便是特地派他来服侍他的;看起来还真像是如此。”

    “罗伯特,”“我丈夫”——,不仅弗勒希变了,巴雷特小姐也变了。现在她不但自称布朗宁夫人,还在阳光底下炫耀手上的金戒指;她的变化跟弗勒希一样剧烈。弗勒希每天听她说“罗伯特”和“我丈夫”至少五十遍,而且声调里总带着得意,令他颈毛倒竖、心跳加速。不过改变的不只是她讲话的方式而已,她整个人都变了。比方说,以前她只啜一点点波尔特葡萄酒,且老是抱怨头痛,现在她却大杯大杯地喝勤地葡萄酒,睡得既香又甜;餐桌上总摆着一大串连枝带叶刚摘下来的新鲜橙子,不再是一小粒孤零零的酸黄果子;她不再坐着轮椅去摄政公园,却穿上那双厚皮靴,手脚并用地攀岩去;她不再搭乘双头马车去牛津街逛商店,却坐上一辆破烂的出租马车,一路摇摇晃晃地到湖边去欣赏山景;累了,她不再挥手去叫另一辆马车,却坐在石头上看蜥蜴。出大太阳她高兴,天气冷她也高兴。炉火将熄,她会把从公爵森林内捡来的松枝丢进火里,然后他们一起坐在噼啪响的烈火前,用力嗅闻那股辛辣浓郁的松香味儿。她总是不厌其烦地赞美意大利,趁机贬低英国。“……我们英国人真可怜,”她慨叹,“需要学习快乐,需要经过阳光、而非炉火的净化焠炼。”在意大利,太阳蕴育了自由、生命与喜悦;你看不见任何男人打架,也听不见他们诅咒别人;你绝对看不到意大利人喝得烂醉——修尔迪奇区“那群男人的脸”又回到她眼前!她总是拿比萨和伦敦比,不断强调她是多么地喜欢比萨。漂亮的女人可以独自在比萨的街上走;贵妇先倒了自己的尿盆,再“妆扮得如火焰般炫目地”进宫去。充斥铃声、杂种狗、骆驼、松树林的比萨,比拥有桃花心木大门及羊排的温珀尔街可爱太多太多。就这样,布朗宁夫人每天一边大杯喝勤地葡萄酒和从新折的枝上摘橙子,一边赞美意大利,并为可怜、乏味、潮湿、阴霾、抑郁、生活昂贵、墨守成规的英国惋叹。

    至于威尔森,刚开始时还保持英式作风,四平八稳。仆役长和地下室、前门与窗帘的记忆仍留在她脑海里,不容易抹去。因为“惊骇于维纳斯的暴露”,她会拒绝继续逛艺廊;后来因为好心朋友关照,得以从门外窥得大公爵宫廷内部之华美,但她仍忠贞拥护圣詹姆士宫廷,坚称后者的富丽堂皇更胜一筹。“那地方……跟我们英国的宫廷比起来,”她报告,“简直太不体面了。”然而一名大公爵侍卫雄赳赳的体魄却吸引了她的注意力,获得她的青睐。她的热情被点燃,判断力跟着动摇,个人标准全抛诸脑后——莉莉·威尔森和侍卫里基热恋了!

    正如布朗宁夫人忙着探索她新获得的自由,并且尽情享受自己新的发现,弗勒希也忙着发现及探索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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