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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远处警车的笛声,那黑人怔了怔,终于掉头走了。

    我在一边看得心惊肉跳,那黑人比他高出大半个头,万一掏出把刀子来..他说:“那也不能眼看他把那个小个子打死吧。”

    我几乎认定他前世是个领兵打仗的。像不少男孩子一样,他小时候玩的是打仗的游戏,长大了看的是打仗的书。现在我们家里书架上满是中外的兵书战策,将军传记。不过,我敢说,像他这样一介书生亲身习武的还真不多见。

    一日,他从报纸上看到出身于河南嵩山少林寺的释严明法师在纽约唐人街开了武术班,忍不住摩拳擦掌,要拜师学艺。通过朋友介绍,我们认识了这位法师,只见其人立如松,坐如钟,行如风,相貌堂堂,双目精光四射,真是不怒自威,一派大家风范。吴征上大学时练过散打,有些底子,言语又诚恳,大师当下便同意收他做徒弟。

    第一天去练功,他特意起个大早,像孩子一样兴奋。中午回家时,已穿着印有“少林寺”的黑色练功衫,严然登堂入室一般。我问他都学了些什么,他说第一次上课只练蹲马步一类的基本功,但是亲眼看见了师傅立掌断石的功夫,心中好生敬佩,以后一定要向师父讨教些硬功夫。

    “等我练成了,就给你做保镖。”他得意地说。

    第二个星期,又到了上课时间,他却因为一个商业会议不得不缺席;第三个星期,纽约下大脑叫不到出租车;第四个星期我生病了;第五个星期..

    到现在他还在练蹲马步。

    当然,如果根据以上的例子,使您得出他没有毅力的结论,就大错特错了。在我的同龄人中,他绝对是最勤奋、最刻苦的人之一。工作上的事从来赶早不赶晚,赶先不赶后,让我这个喜欢把事情拖到最后关头的人不佩服还真不行。我不知道他哪来这么多的精力,可以每天连续工作十二三个小时而丝毫不减效率,也搞不清他是怎么把堆积如山的传真、文件、合同当天就处理掉而很少出差错。我只知道自己花几个钟头才能写好的英文信件,他只用半个小时就能完成,而且,我不得不承认,其英文的流畅和准确在我之上。

    他学金融出身,却有特别的语言天赋。幼年时即随曾经是著名外交官的祖父学习法语。我曾背着他问一位法国友人:“Bruno的法语究竟如何?”

    法国人回答说:“如果闭着眼睛,我绝对相信他是正宗的巴黎人。”他的英语也非常道地,使我那从不轻易夸人的研究语言学的父亲不住地点头称赞。我嘴上不服气,心中却很为他感到骄傲。一九九五年夏天,我在人民大会堂用英语主持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开幕式前,每一句台词都请他帮我校正。我这么一谦虚,他倒来了劲儿,一板一眼地连语速带重音都纠正起来,搞得我在他面前像个刚学英语的小学生似的。他说:“你这是代表咱们国家,台下尽是各国元首,得震震那些老外。”结果那天的主持受到各方面的好评,他举着我转了好几圈,还不忘加一句:“严师出高徒。下次还得这么练。”

    不过,我总还有比他强的地方。比如我的普通话就比他标准。他出生在上海,不会发卷舌音“儿”,遇上带“儿”的音就只好省略。可他偏偏还要赶时髦,在谈话里说些诸如“大腕儿”之类的京片子,结果别人还以为他说的是:“大碗”,弄得哄堂大笑。我不免因此轻飘飘起来,不失时机地要他向我“拜师学艺”。

    有人说,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他(她)的一生中需要三个人:太太(丈夫)、情人和知己。

    在向对方第一次表露爱意的时候,我们写下了同一句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在众人眼里,我是个极顺利的人;生长在一个和睦温馨的知识分子家庭,在全国一流的大学里接受教育,尚未毕业就开始了令许多人羡慕的荧屏生涯,而且一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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