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现代文明比作布丁,把邪恶比作面粉里的调味料,那么为什么往面粉里加调味料并没有让布丁产生令人讨厌的味道呢?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在英雄史诗中,海盗为什么一直散发着某种可怕的魔力呢?在文化积淀的残骸中,是否存在支撑这些旧式野蛮人的潜在根基?在现代井然有序的法治社会中,我们的精神家园是否还保留着没有被驯化的野性,不停地对抗着法律与秩序?为了更清楚地表达我的观点,下面我举一个例子:每个男孩,不管是出于什么想法,不是都愿意当海盗船长,而不愿意当国会议员吗?我们不也宁愿去读艾弗里船
长俘虏东印度运宝船,赢得美丽公主和无数的珠宝的故事,而不愿去听阿特伯瑞主教的布道或者去读大师罗伯特?波义耳的宗教浪漫史《提奥多拉和迪戴姆斯》吗?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大多数人罪恶深重的本性是这个问题的惟一答案。
每当读到勇敢威猛的纳尔逊指挥战役的故事时,我们都会心潮澎湃,热血沸腾。但是,虽然他们英勇冒险的故事引人入胜,我想,大多数人还是宁愿翻过这一页历史,去阅读英国航海家弗兰西斯?德雷克在南海擒获西班牙运宝船的故事。人们肯定想看一看他是如何在盘岛上瓜分那一大堆金银财宝的。盘岛这个名字源于海盗们分赃的器皿,因为掠夺的珠宝太多难以计量,因此海盗们只好用夸脱盘来分赃。
勇敢和大胆,不论多么疯狂,多么不虔诚,总是能够激发任何一个地位卑贱的人心中潜在的罪恶。毫无疑问,他拥有不顾一切的勇气,他反抗文明社会中所有法律和秩序所造成的不平等,而正是这些造就了一位屹立于骷髅旗下的深受大众喜爱的英雄。但是,他的形象之所以深入人心,并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勇敢,也许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那就是对财宝的渴求;正是后者,使我们深深地沉溺于在海岛上瓜分财宝的故事中。在故事的前半部分里,海盗们瓜分完财宝以后,把这些非法获得的财宝埋藏于热带海滩的沙地中,然后撤回岛上隐居起来,等待着挥霍多布隆的时机到来。一旦时机来临,他们就可以在文明社会中像个贵族一样挥霍金钱,奢侈地生活。他们可不想一直穿越于险象环生的珊瑚礁中,重复着努力摆脱奉命追捕他的舰队的惊悚经历!
那真是充满冒险的人生啊!一个必须始终保持警惕、一直处于危险境地、不停地逃亡的人生!他是海上的以实玛利人,永远漫无目的、无家可归地在海上漂荡,有的时候会无声无息地消失好几个月;有的时候会在荒无人烟的海岸上清洗船只;有的时候会突然扑向商船,持枪疯狂地扫射。他大吼着,咆哮着,放肆地释放激情,大肆地破坏!他是卡莱尔人的英雄!在他的背后,充斥着鲜血、欲望、战火和掠夺!
18世纪初,海盗行为十分盛行,这段时期是海盗的黄金时期。当然,海盗行为并不是在这一时期突然产生的,而是由16世纪半合法性质的海上掠夺行为逐渐演化而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当时的海盗行为是由于英国都铎王朝时期无组织,并且不被官方认可的战争演化而来的。
早在英国女王伊丽莎白时代,那些反西班牙的冒险战争就带有一些海盗色彩。许多冒险家,比如弗兰西斯?德雷克一伙儿人,实际上多次逾越了国际法的界限,实施了许多具有海盗行为的行动。虽然官方并不认可他们的行为,但是也没有因为他们在国内或者在西印度群岛,对西班牙商船的掠夺行为而对其进行惩罚或者申斥,相反,却对他们加以赞扬。在那个所谓的和平年代,依靠掠夺西班牙商船发家致富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伦敦许多赫赫有名的市民和商人都认为女王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与力量强大的天主教势力作战,于是就自行组织舰队,展开了反抗教皇军队的新教徒战争,这种战争的本质就是海盗行为,只不过是打着打击天主教的名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