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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中的故事冷峻残酷。有些部分你也许会觉得不忍卒读。倘如此,请你放心,有些部分我同样觉得不忍下笔。每当人们问及我的创作时,我已经养成一个习惯,那就是用笑话以及具有幽默效果的个人轶事(这些轶事你不能完全相信;千万别相信小说家关于自己所说的任何话)绕开话题。这是一种打岔方式,美国佬的祖上也许是这样来回答此类问题的:这与你无关,伙计;与这样的方式相比,我的回答稍微婉转些。不过,在玩笑的背后,我倒是非常严肃地对待我的作品的,而且,自从我十八岁那年写下第一部作品《长路漫漫》始,我就一直如此。

    对于那些不严肃对待创作的作家,我少有耐心;而对于那些把故事一虚构艺术当成本质上陈旧过时的作家,我压根儿就没有耐心。故事虚构没有过时陈旧,但它也不是文学游戏。它是我们试图理解生活和我们见到的周围的恐怖世界的一种重要方式。它是我们回答“怎么会是这样的情形呢?”的方式。故事有时候表明——并不总是,但有时候——存在某种原因。

    从一开始——甚至在那个我现在几乎无法理解的年轻人在他的学生宿舍里开始写作《长路漫漫》之前——我就感到,最好的虚构既是推进式的,也是狂暴式的。

    它直击你的面部。有时候,它对着你的面部吼叫。我从不抱怨文学虚构,通常,文学虚构关注的是平常情境下的非常人物,但是,既作为读者又作为作者,我倒是更多地被非常情境下的平常人物所吸引。我想要在我的读者身上激发出情感的、甚至是撕心裂肺的反应。使他们在读书的时候思考不是我的做法。我强调这个意思,是因为如果故事足够迷人、人物足够逼真的话,一旦故事讲完,书被搁置一边(有时候如释重负地),思考自会取代情感。我还能记得十三岁左右阅读乔治,奥威尔的《1984》的情景。我带着愈来愈深刻感受到的沮丧、愤怒和侮辱,拼命向前翻页,尽可能迅速读完那个故事,可这有什么过错吗?尤其是自从我思考这个问题以来,一直到今天,每当某些政客(我正想到莎拉,帕琳和她那番自高自大的“死亡专家团”

    的言论)说服民众去相信白的就是黑的或者黑的就是白的,而且有所成功的时候。

    以下是我所相信的别的一些东西:如果你正走进一处非常黑暗的地方——比如《1922》里威尔弗·詹姆斯位于内布拉斯加的农舍——你就应该带上一盏明灯,用它去照亮一切。如果你不想看,看在上帝分上,你又为什么冒险闯进黑暗呢?伟大的自然主义作家弗兰克·诺里斯一直是我的文学偶像之一,四十多年来,我脑子里一直记得他就这个议题说过的话:“我从不谄媚,我从不脱帽向时尚致敬,从不伸出帽子为着讨些银子。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我把真相告诉了他们。”

    可是,斯蒂芬啊,你说,你已经赚了不少银子,至于说到真相……那是个变量,不是吗?不错,我写故事是赚到了一大笔钱,但是钱是个副作用,从来就不是目的。

    为了金钱而写虚构作品乃是劳而无益的蠢事。当然,读者眼里出真相。然而,谈到虚构,作家唯一的责任就是在自己的内心寻求真相。这个真相不必总是读者的真相,或者批评者的真相,但是,只要它是作家的真相——只要他或者她不屈从,或者不向时尚伸出自己的帽子——一切都好。对于刻意撒谎的作家,对于那些用无法令人信服的人的行为来取代人们真实行为的作家,我唯有蔑视。糟糕的写作不仅仅是句法和观察的问题;糟糕的写作常常源自固执地拒绝讲述人们的真实行为——面对事实吧,比如说,谋杀者有时会帮助老太太过桥。

    在《暗夜无星》这部作品中,我已经竭尽全力,记录人们在极端环境下可能做出什么事,以及他们可能如何行事。这些故事中的人物不是没有怀揣希望,但他们承认,哪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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