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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爆发了,英国处于战争状态。我在圣诞节前同阿尔奇匆匆成婚,并到医院参加了工作。
在医院的药房工作期间,我开始构思一部侦探小说。自从麦琪以话相激以来,这种创作欲望一直埋藏在我的心底,而且目前的工作似乎又给我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药房工作有时忙碌,有时闲暇,不像护理工作总闲不下来。有的时候,我整个下午独自一人坐在药房里无事可干。当各个储备瓶都已经灌满备齐之后,就可以随心所欲,想干点什么都可以,只是不得离开药房。我开始考虑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写一部侦探小说。我的四周都是毒品、药品,也许应该写投毒案的题材。我构思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反复斟酌,觉得还满意,就最后定了下来。于是开始构思故事中的人物。谁将是受害者?投毒者又该是谁?发案的时间、地点?投毒的方式、起因?以及其他各方面的问题。谋杀最好是发生在家庭内部,也就是说,是骨肉相残。当然还要物色一位侦探。只是我笔下的侦探一定得与福尔摩斯不同:我要自己塑造一个人物形象。还要为他物色一位朋友作为陪衬。这倒是不难做到的。我转而构思其他人物,谁该是受害者?丈夫会谋害他的妻子——这似乎是司空见惯的谋杀案。我完全可以写一个为了不寻常的目的而进行的奇特的谋杀案。但这从写作艺术上并不使我感兴趣。一部好的侦探小说,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把故事中的人物写得模棱两可。既像是罪犯,又由于某种原因使人感到不像罪犯,不可能有此罪行,尽管的确是他(她)所为。为此,我感到怅惘,只好将此搁置一边,去配制两三瓶次氯酸洗涤液,这样第二天就有更多的空余时间。
我就这样冥思苦想着,逐渐理出了头绪,一个谋杀者的形象日渐清晰。他看上去就该是阴险的,留着黑色山羊胡子——那时在我看来,山羊胡子就是邪恶的象征。当时,我结识了一对刚搬到我们邻近的夫妇。男的留着黑色山羊胡子,他的妻子比他年长,而且非常富有。我觉得这一对夫妇倒是可以作为小说人物的雏形。我反复思忖着,这样处理未尝不可,但是并不十分令人满意。我敢肯定,这个男子永远也不会杀人。我抛开了这个念头,决心不再从现实生活中找人物的原型,一定要自己塑造人物,倒是可以在电车上、火车上或者饭馆里偶然见到的人物雏形,创造出自己的人物。
第二天,我在电车上果然碰见一个我要塑造的人物:一位下颌蓄着黑胡子的男人,他坐在一位老妇人的身旁。老妇人喜鹊似的叽叽喳喳个没完。那个女人并不中我的意,那个男的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坐着一位身宽体胖、精神饱满的女人,正在高声谈论着卷心莱。我对她的相貌很感兴趣。要不要把她也写进去?下车后三人的形象仍然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我沿着巴顿大街走着,嘴上不停地嘟囔着、就像我儿时跟基顿一家做游戏一样。
不久,几个人物的雏形脱颖而出了:一位精力充沛的女人一一我甚至为她取好了名字:伊夫林。她既可以充当一个穷亲戚,又可以充当一个料理园子的女人或者是家庭女佣人。不管是什么,这个人物就定下来了。另一位就是长着山羊胡须的人。我感到除了他的黑山羊胡子外,我对他仍然缺乏更进一步的设计,这远远不够。也许这些就足够了,因为人们只能从外表观察他,所以能看到他的只是他的外在表现,而无法了解他的真面目。至于他谋害年长于他的妻子的动机,那是为了金钱,而不是她本人有什么不足之处,所以他的性格特征也就无关紧要了。紧接着,我又增加了几个人物,儿子、女儿和侄子,必须要悬念迭起。一家人要组合很自然。
我把这些人物暂时放置一边,开始考虑侦探。只有一个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我永远也不能超越和效仿的。阿塞尼·卢品——他是罪犯还是个侦探,也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