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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伯之夜的英格兰人

    助理警务署长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陈述

    好吧,各位老弟,星期六早上9点钟的时候,当我的秘书把那封信放在我桌上时,我可以说是大吃一惊。是的,不盖你们,我真的是大吃一惊。不过,会引起我兴趣的理由,却是因为这个家伙根本没谈到重点。我乐于见到某人能直接触及事情的核心。在这世界上,做任何事情都不该安逸怠情,或许——除非是在享受一顿令人满意的晚餐,再配上适合的勃艮地酒——哈!别理他们跟你说这样做对腰围会有不良后果;如果你肌肉结实,还担心腰围干嘛?瞧瞧我的腰,如钢铁般坚硬。我在瞎扯什么东东啊?别寻我开心。噢,对了,正说到你的事,卡鲁瑟,你的问题就在这里,你一方面要让事情有所进展,另一方面又太顾及自己的绅士风度。我现在早就不会这样了。这就是为什么我可以管理一个警察部门,或是一家什么牛奶搅拌公司的原因,他们全都知道如果不跪下来扫除沙砾的话,我就会让他们死得很难看。简单说,重点就是别对他们客气。呵!这就是我的作风。

    好吧,正如我所说,礼拜六早上9点钟的时候,我的秘书走进来跟我咬耳朵……这是他的习惯。5年来,我一直想要开除这个家伙,而且啊,我在猜,他就是第一个在我背后叫我唐老鸭的混球大嘴巴。他把信放在我桌上,表情看起来严肃,于是我读了信的内容。

    我开口问了:

    “这个伊林渥斯是谁啊?”

    我的秘书蹙起眉头,抓了抓后脑勺的发线,然后终于说道:

    “长官,我想,他也许是个苏格兰人吧。”

    我说道:

    “我你奶奶的很清楚他是个苏格兰人。但我问你的是,他是谁?你知道他是什么来头吗?名人录放在哪里?还有,那个假络腮胡是怎么回事?胡闹!教会圣职人员是不会把假络腮胡戴在脸上的。”

    “这个嘛,长官,这里就有一个,”他指出事实。“或许这是苏格兰的一种仪式。总而言之,您打算怎么办?我想,我应该告诉您今天的晨间报告中指出,有个身份尚未确认的男子,昨晚被杀死在韦德博物馆。总探长海德雷认为,这件命案可能和这封信有关。”

    他向我详述了极为有限的第一手内情,我太惊讶了,一时之间无法反驳他。你们知道的,老杰·韦德发财以前,我就认识他很久了;我们都出生于桑孟塞的同一个村子里。他对废墟遗迹之类的东西一直是情有独钟——和酒馆比起来,他宁可待在废墟中流连忘返——但他以前不像现在会刻意摆出神秘兮兮、博学多闻的学者气派。我记得有一次在利托顿高地(HighLittleton)和布里斯托(Bristol)之间的旅途中(当时那条路上的尘土就有6吋厚),老杰·韦德身穿一套格子花纹的衣服,头戴一顶帽缘卷曲的长礼帽,试图骑着一部车座有6呎高、价值1便士的脚踏车。一路上,他就像踩高跷似地蹒跚而行,而且每每前进了十几码远,便会连人带帽摔下车来,但他总是又爬上车座去。老杰·韦德就是这种人。当时有个倾身靠在篱笆上的农夫看到这般情景,认为他这种举动分明是一种自我牺牲的行为,于是就说了:“韦德先生啊,您这是在干什么呢?”老杰回答道:“我已经把这顶道地的高礼帽摔坏了,不过,我对天发誓,我再这样摔下去,今晚便会抵达布里斯托的。”然后他——我的意思不是说他真的把帽子摔坏,但是他的确就这样到达了那个地方。后来,他甚至留起像骑兵队那样烙满整个下巴的大胡子;偏偏他是个结实健壮的矮子。接着他往北方发展,卖完亚麻布制品或长裤之类的东西,赚了很多钱。老杰·韦德有个怪癖:他老是讨厌外国人,尤其是黑皮肤的外国人。虽然我在猜,他可能会认为如果外国人都死光光的话,那是最安全不过的事了——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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