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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先生,我承认我理性的脑袋有好几次无法有条理地展开运作,我只想整理归纳眼前所见的每个细节,但在那当下我的思考能力却使不上来。如果这样的说辞听起来过于抽象,或太像是胡言乱语(就一个警察而言),那我可以告诉各位,换成是你们在过了午夜25分待在韦德博物馆那里碰上了假胡须这等怪事,你们也不会当场弃之不理的。

    我检视每个细节,并留意当下的时间。虽然受害者打扮得像是一位年纪颇大的老人,甚至连假胡须还刻意涂上一丝灰白的色调,但他的实际年龄似乎应该介于35至40岁之间。尽管相貌有些卤莽,但他仍不失为一位英俊男子;即便人都已经死了,不过他脸上仍看得出爱挖苦人的率真。压在他深色头发上的大礼帽虽老旧不堪,但仍小心地经过梳理。棕色的眼睛瞪得老大,鼻梁是又高又挺,肌肤有一点黝黑。他留着一撮黑色的髭须(这部分倒是真的)。在下颚和腮帮子下方,仍可看出胶水痕迹的反光,而整片黑色络腮胡只有6便士硬币大的面积粘在左颚上。他的嘴巴洞开。依照我的判断,他死亡的时间至少有一个小时,但顶多不会超过两小时。

    他的长大衣像帽子一样旧,衣袖有破损,不过已周密地修补过。我戴上手套,再次拉开死者大衣。一条系着一对镜片的黑缎带绕过大衣衣领,然后垂放在大衣里面。他穿的是晚礼服,款式一样老旧,背心上面有颗纽扣不见了;他的亚麻布衬衣也很旧,意外的是衣领很新,不过对死者来说却太大了些。虽然从外观上来看,他一定是当场毙命——在他胸口比心脏位置稍高一点的血渍中,一支笨重的象牙握柄突出有5吋高。我仔细检查他掉出东西的右手,并且打量那本从他指间滑落的书。书的封面质料是磨损的小牛皮,有几页扭成一团地在地上平摊着,这意味着书中藏有可解开谜团的不可告人秘密。

    我把它捡起来,然后翻阅它。这是一本食谱。

    各位,怪事就到此为止了。那本书的书名是《艾德瑞琪夫人的家庭烹饪手册》,而我注意到的第一个章节是一段小讲义,内容是有关调制羊肉清汤的正确做法。

    我小心翼翼地放下食谱,然后为了一睹车内的景象,我攀上车厢的高台阶。在手电筒的照耀下,显示出车内是清扫干净而无尘灰。黑皮革的装饰,一尘不染的木制地板,但就是没有最近一位乘客所留下的痕迹。他一定是脸颊靠在门板上,脑袋俯身朝下,整个人以跪姿支撑着,以至于从外头无法看见他。地板上有些血迹,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针对眼前这个混乱的局面,我必须先确定第一个要点。那就是死者的身份。这么说来,除非有两件事是明显弄错,否则这个胸口上面插着刀子的男人,不可能是那个11点钟出头在博物馆外面攻击霍斯金巡佐的人。是的,他是高个子。没错,他的身材属于瘦子这一型。维多利亚时代的政治家所偏爱的老式礼服大衣,也可能会和这么一件普通长大衣混淆不清。然而,要把黑胡须和白胡须、缎带系镜片和大框架眼镜通通搞错,这似乎说不太过去;在这两项重要特征的描述上,霍斯金不可能全然搞错。当然了,除非是基于某个荒唐的原因,有人给他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的掉包。

    跳下车厢,随即去刮擦死者的鞋底。他的鞋底有一层相当厚的煤灰。

    这事儿是怎么开始发生的,现在可不是思索的时候;甚至也不是去想白髯须客的那句疯言疯语的时候——在许多人当中,偏偏是对霍斯金说的——“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在这当下,事情非得先搁到一旁。我转身面对普恩。

    “你说得对极了,”我说道。“里头是有个死人。”

    他隔了一段距离站着,一边用手背擦嘴,一边用另一只手把装杜松子酒的扁平酒瓶紧握在胸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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