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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两日,天命司的通缉令便飞满了大街小巷。

    乐岚的桌前摊着张纸,是刚刚从街上揭下来的通缉画像,纸背胶浆都还没干透。

    她这两日一直老老实实待在府里,不时派人出去打探消息,得知天命司开始大张旗鼓追查贼人之时,她在心中暗暗发笑,接着便得知天命司之所以如此兴师动众,是因为被那贼人盗走了一样重要的宝物。

    乐岚不禁疑惑:她那天似乎没动天命司的什么东西啊?

    她命人去找来一张通缉令,只扫了一眼,便陷入了深深的思虑之中。

    擒捕令上白纸黑字,盖着官府并天命司的两枚大红印信,其上画着一个半身人像,却是黑衣蒙面,剑眉星目,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怎么看怎么是个男子模样。

    最醒目的,是这人右眼下有一点小小的桃心形状的胎记,也不知是哪位画师所作,人像栩栩如生,简直就要从纸上呼之欲出。

    盗宝的不是她。

    天命司追拿的也不是她。

    莫非那晚闯进天命司的,除了她之外还有别人?

    不知是哪位盗友有如此胆量,敢在老虎嘴巴上拔毛?

    怪不得那夜天命司的守卫如此不济,原来真正的盗贼另有其人。

    此时乐岚后知后觉,原来自己只是个凑凑热闹、顺便给人家活络活络筋骨的小角色,在对方眼里连提都不值得一提。

    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当时还意气风发,不知天高地厚地以为区区天命司也不过如此,其实风头早被别人占去,而自己还毫不知情地沾沾自喜。

    丢人,太丢人了。

    她看着那画像,越看越气,揉成一团扔进纸篓里,心里仍然憋得慌。

    她走出房间,却见管家照福正从拱门下过来,手里明光闪闪,提着一只金丝鸟笼,见到了乐岚,顿时一喜,叫了一声:“小姐!”

    乐岚向他回了招呼,看着他手里的鸟笼,笑道:“福伯,你拿的这是什么?”

    照福一笑,满面的褶子都往脸中间挤去,宛如一朵西风秋菊,他宝贝似的把手中的鸟笼捧了上来,乐呵呵道:“小姐你看,刚刚才在鸟市上淘回来的,这毛色、这爪、这喙,都是难得的极品!”

    那笼子里,其实就是只绿毛红嘴金爪子的鹦鹉。

    乐岚不大懂得鉴赏扁毛畜生,但看那羽毛绿油油的,绿得很是纯粹;爪子金灿灿的,金得十分夺目;一双鸟眼虽然略小了些,但其中精光十足;观其外表,应该是只品相不错的鹦鹉,便赞道:“确实不错。”

    照福道:“我一眼就相中了这只,和店家好说歹说才买了回来,想着咱们府里除了花草树木也没什么其他玩意儿,不像别人府里猫啊、兔啊什么都有,光是听着叫声也热闹。索性把这鹦鹉带了过来,送给小姐消消闷。”

    那鹦鹉睁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歪着头打量着乐岚,然后仿着人语,惟妙惟肖地唱了一句“姑娘好”,语调宛转,模样十分有趣。

    她此时正好也闷得慌,便将鸟笼笑纳了,谢过热心的管家,提溜着鸟笼出了门。

    谢颜正为了宋三公子提亲的事闷闷不乐,借此让她也解解闷才好。

    乐岚到时,她正在后花园里侍弄花草。谢府有一片海棠园,其中品种繁多,诸如西府、垂丝、四季秋、东洋锦等等数不胜数。

    这些种类里,谢颜最喜欢的是西府海棠,她将剪下来的花枝装在白瓷瓶内,精心插放,往厅堂上一摆便是件雅而不凡的装饰。

    她见乐岚提着鸟笼过来,眉梢不禁波动了一动,问:“你什么时候,也喜欢上遛鸟了?”

    “这你可是错怪我了,”乐岚道,“我可不干那游手好闲的勾当,只是瞧这鹦鹉长得水灵,牵出来给你看看。它还会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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