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我能那么理智的抓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我想那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我很庆幸我终于并非一无是处。
现在,我又回到了那个流满腐臭汁液,一脚下去不是踩到尸体,就是踩到脑浆的房间里去,这个时候我的心又提了起来,虽然我亲手把这几具尸体的脑袋打碎了,可我真怕它们还会再站起来。我怕丧尸,我也怕它们死了又变成其他的东西继续纠缠我,那种始终憋着一泡尿的感觉异常的难受,我当时最想做的事情是转身就跑,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要了,可我忍住了,对我来说,这很了不起。
那个木箱子里有枪,在我们国家,枪支管制是非常严格的。但是再严格的管制,也不能绝对制止有走私的枪支流入,不要相信电视新闻,那里面国泰民安歌舞升平,一切不好的事情都不会发生。也不要相信网络上的新闻尤其是那些所谓的爆料,那里维恐天下不乱恨不得每天这个世界都在打仗。我是一个成熟的男人,我从来都相信这个世界既有白也有黑,更有似乎很远很近的灰。
木箱里的枪都是拆散了的零件,除了我手上拿的,还有一把是装好的,我是搞业务的,我知道,这两把枪是样品,给买家看的。而样品往往也就是最好的,木箱里还有枪套,背带式的,我拿来套在了自己的肩上,把枪插进去,就像来兮出门前的那样。这样很拉风吗?我经常鄙视来兮那种自我感觉良好的样子,腋下吊两个铁家伙,可一点也不舒服。
我能认出自己身上背的这款手枪,美制的斯密斯维森m29大口径左轮手枪,在美国的老警匪片里经常都能看到。这种枪11.2毫米的口径,虽然是上个世纪5、60年代的产品,但是威力还是相当的惊人。那后坐力我刚才是充分的见识到了。我不知道这栋大楼里会不会还有别的丧尸,我之所以咬着牙走进来,是因为我再也不想回到这间屋子来了,所以,我尽可能多的往自己身上装子弹。
我穿的是一件短袖衬衣,一条西装短裤,没有几个兜能装子弹,这时候我明白为什么那些作战服上面到处都是兜了。不过还好,箱子里还有几只不知道什么用的袋子,似乎是专业的,把子弹装进去,用来背在背上正好。当然我不是要拿这些枪支弹药去做什么,我是个守法的公民,回到城里,我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自首。但是警察会相信我杀的是丧尸吗?这里没有证人,我不确定我能不能把事情交代清楚。
我用手机把现场的照片拍了下来,尤其是尸体上之前就有的几个枪眼,我得证明在我开枪打死他们之前,他们就已经死了。
现场的一切不难推断,这几个老外是军火走私犯,他们弄了几箱老式的枪械到这里来,估计这栋大楼是他们的交货地点。这个老工业区荒废了多年,平常基本上不会有人来,确实是个杀人越货走私贩毒的好地方。然而很不幸他们遇上了黑吃黑的主,从他们全部是正面中枪来看,他们事前毫无防范,估计前来交易的人是他们十分信任的人。这几箱军火没有被运走,大概是遇到什么紧急情况,那伙黑吃黑的家伙跑掉了。但是应该不会是警察,因为警察不可能把尸体和军火都扔在这里自己下班。
根据现场的状况我做出这样的推断我认为是很靠谱的。
那么,又是什么东西吓跑了那些黑吃黑的主呢?
我很容易就想到了《生化》里面的舔食者。既然都能有丧尸了,为什么不可能有别的怪物呢?我的心里是一阵哇凉哇凉的,想不到自己500万没有中,却中了这样的大奖,而且估计还是附加奖励的。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现在要做的是马上报警。身上的枪给了我更多的勇气,我从这间房跑出去以后,没有马上逃走,而是继续之前的计划,爬到了楼顶。
这时候我身上挂着两支枪,还有两大袋子弹,爬到楼顶的时候我反而没有最开始那么气喘了,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