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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昀挟菜,那头弘昀就马上要起身谢赏的,弄得施诗真是无可奈何。

    “一家人吃饭,谢来谢去的,吃龙肉也不消化了。快点吃,看你瘦的,这个开胃,多吃点。”

    说着让知春给弘昀挟一块松鼠桂鱼,也给大格格和弘时挟了,小孩子喜欢吃薯条其实是更喜欢番茄酱的味道。或者说,油炸的东西配上酸甜的番茄酱都很好吃。比如说松鼠桂鱼,切成菊花的鱼肉跟薯条何其相似,自然被两个小孩子所喜欢了。

    而四爷府的厨子应该是名厨了,做得比施诗在现代饭店吃的好,现代饭店里,这道菜都炸得狠了,肉不嫩,可能鱼也不够新鲜,自然也就没什么营养了。

    四爷府里的这鱼就没做成那样,外面一层酥皮,但内面软嫩多汁,鱼看来先入过味了,外面浇的大酸甜是他们自制的番茄酱,味道比番茄沙士多了层次感。

    武灵杰本人爱吃酸,他是很爱这道菜的,所以施诗让人做了一次,孩子们很喜欢后,就打着孩子们的名义,隔几天,就让厨房做一次,让他们俩个大人也跟着吃得很开心。

    而贵族之家,吃饭是没声的,而武灵杰觉得一家人吃饭,怎么也不能跟哑巴一样,再说了,出去应酬吃饭哪有不说话的?在家里再怎么讲规矩,要学的也该让他们学起来不是。于是孩子们来了之后,偶尔武灵杰也是要说几句话的。而施诗看武灵杰开口,也会凑个趣,让孩子们能放松一点。

    但弘昀和大格格似乎总也轻松不起来,随便说点什么,他们都要一僵,想着怎么回话,哪里像四岁的孩子,跟四十岁一样。

    不过弘昀这些日子,每天被施诗这么填鸭,倒长胖了点,想不胖也不成啊,施诗现在吃什么都觉得好,主要是四四府上的厨子真的不错,于是她就会让人给他们每人挟一点,也不管他们是不是爱吃。

    武灵杰懒得跟她争,闭眼吃了。大格格他们不敢争,老实吃了,而小吃货弘时跟施诗一样,吃啥都觉得好吃,吃得兴高采烈,跟施诗最有共同语言了,到了吃饭,这俩就比亲生的母子还亲了。

    在这种氛围下,弘时每天三顿饭就这么吃下去了,长得竟然比在李氏那儿还壮实了,让大格格看得无比气闷,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让自己亲弟弟不吃饭?也说不出口不是。

    p,上章不好分章,所以只有九百字,这章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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