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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脑海中没有其他,只是冲回去救人,短短的十步,我就感觉仿佛已经耗尽了全身的气力,一把抓住任媚儿的手,也来不及说话,径自拉着任媚儿朝殡仪馆大院之外跑去,双眼惊恐的盯着李聪颖的尸体,一颗心几乎要停止跳动,看着尸体拖着一串肠子,犹自朝这边走来,一时间只感觉头皮发炸,全身血液都仿佛涌上脑袋,双眼一黑,差点跌倒在地上,幸好也只是一下子,却因为如此微微顿了一顿,在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心中一僵,才发现尸体和自己离大门的距离已经几乎差不多了,会不会在大门那里与尸体撞个正着呢。

    但是没有时间想这些,只是知道一旦停下,那就必然会被尸体抓住,想到赵树刚的惨状,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是的,李聪颖已经死了,眼前的尸体就决不是李聪颖,我坚信这一切,因为我相信李聪颖不会伤害自己的兄弟,所以尸体杀害了赵树刚,就不可能是李聪颖。

    十几步的距离有多长,在拼命奔跑的时候又能有几秒钟,百米跑一般人才会用十几秒钟,这十几米其实也就是两秒钟的时间,两秒钟能做什么,吸一口烟都比这用的时间长,两秒钟或许可以转一个念头,但是绝对不可能想起一个主意,所以我这两秒钟的时间,只是迈出了第十一步,眼看着就要到了大门口,而尸体却还是有七八步之多,显然还有时间能让自己和任媚儿逃得出去。

    但是世界上总会有很多事情让人很无奈,偏偏在这么重要的时候,一直迷迷糊糊的任媚儿醒转过来,但是第一眼看明白的竟然是自己已经死的彻底的新郎,正僵直的朝这边走来,双脚之间更是拖着一串肠子,花花绿绿的肠子即便是在黑夜里也是那样醒目,女人的本能让任媚儿一下子望而却步,猛地一下子顿在哪里。

    这一顿所造成的后果就是,毫无防范的我被一下子拽住了,虽然挣脱了任媚儿的手,但是却也一个跟头栽倒在地上,而任媚儿却是更惨,一个后仰,直接重重的摔在地上,后脑直接磕在水泥地面上,一声不响的就晕了过去。

    我短暂的眩晕之后,便从地上一跃而起,毕竟常年打篮球,身体素质还是相当不错的,可是当他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尸体都已经走到了面前,最多还有两步,向前跑,只能和尸体撞在一起,根本不可能逃得出去,尸体有多大力气,从可以徒手撕开胸腔就可以想象,一到那被尸体抓住,那种后果让刘刚打了个激灵。

    本能的转身就朝里面退回去,一边倒退一边转过身去,或者还有一种可能逃走,那就是从墙头上翻出去,虽然会离的公路远了一点,但是眼前也只有这种可能,只是这一瞬间,我便有了计较,转过身子,便已经朝大院里面跑去。

    但是看到躺在地上的任媚儿,我心中一苦,救还是不救,如果救的话,自己需要弯下腰抱起任媚儿,虽然看上去任媚儿不过很瘦弱,只怕绝对没有一百斤,对于自己应该没有多大的难度,当然那是在平时,但是此时此刻,恐怖的尸体就在身后,有几步远呢,我已经不知道了,只知道很近很近,自己也许就可能逃脱不了,下场就是和任媚儿一起被抓住,也许会像赵树刚一样便被开膛破肚,似的无比凄惨,我又打了个激灵。

    不救,我心中叹息了一声,本性善良的他,能看着自己前脚走后,后脚任媚儿就被尸体撕了吗,虽然那样可以拖住尸体的脚步,让自己有更充分的时间逃走,但是本能的,我还是一下子弯下腰,将任媚儿拽了起来,顺手扛在肩上,这样比抱起来省力气。

    也许是心里作用,我甚至仿佛听到了尸体的脚步就在自己身后,这一刻,我爆发了自己从生下来以来,第一次的全部力量,尽管身上还扛着一个人,但是比平常跑的都快,这种速度要是拿去比赛,那绝对是第一名的成绩,可惜现在是逃命。

    我记得在烧衣服的那个大烟筒底下,应该是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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