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过是欠他十文钱,外加一个人情,
就得当他一个月的随从,跟前跟后的伺候他!?
这是什么狗屁倒灶的鬼道理,
她活了整整十八个年头,这还是头一次听到!
也许这是江湖上的规矩,她这半路出家的外行人不懂,
就看在他管吃管住的份上,
她大小姐就委屈一下,当他一个月的小跟班——
他好心的提供钱袋被扒走的她挣钱的门路,
她竟然还敢叨叨念念地跟他讨价还价,
要想想,她的身分可是他白虎堂主那逃婚的未婚妻,
这样该死的「待罪」之身,
只要她当他一个月的随从来偿债,还算是便宜她了!
她讲的是什么鬼话?还不能共骑一匹马!?
好啊!她要再加深她的「罪孽」,他是不会介意,
不过,这下他不只要她一辈子,还要她生生世世来「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