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腾,不过,为了保持我一贯的威严,我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激动,只是凛然的走入了酒吧,兄弟们紧随我后。
有了山鹰这支势力,我如虎添翼,俨然就是一方霸主了,但我知道,我的未来,路还很长,我还要很努力很努力,才有可能真正混出头。
有进步,就有收获,我这次的壮举,再次引得王老板的重视了,他得知我出院,还亲自过来祝贺我,看山鹰加入了我,他更加高兴,毕竟,山鹰这个人,他知道,那是最不怕事的主,没人收服的了他,连王老板高价请他,都请不动,山鹰的小势力是个独立群体,虽然人不多,但他们混的也是风生水起,山鹰也是以狠出名,一般人不会轻易得罪他。
而我,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在王老板手下才干两月不到,就收服了不可一世的山鹰,这怎么不让王老板赏识,我的胆识,我的睿智,我的人品,全方位的得到了王老板的认可,可以说,现在的我,已经成了他手下的第一红人,所以,在我出院这天,王老板给我送来了一份大礼,那就是,把他旗下最大的夜总会,jiāo给我打理。
这份大礼几乎可以代表,老板已经完全信任了我,我本身的价值也得到了证明。
至此以后,我的名声,再次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不少道上的人物,都对我另眼相看,现在的我,势力都算很大了,手底下已经有了四个场子,一家顶级酒吧,一个KTV,还一家大型夜总会,再加上山鹰自己开的一个洗浴中心。
只不过,地盘多了,事也难免跟着多起来,特别是那个大型夜总会,最难办。
本来夜总会就属于最混乱的地方,也是最容易出事的场子,而且,我管的这家夜总会又落在闹市中心,很多地痞流氓,小帮派都活跃在这,所以,出状况成了家常便饭,不出状况才是夜总会的不正常现象。为了维持好秩序,我们也算耗尽了心血,狗蛋都带兄弟跟人火拼了几次。
去了大半个月,我们的势力和场子才算稳固了些,当然,代价是,得罪了好些人。
等到最混乱的夜总会稳定之后,我的伤势也基本恢复了,我也就把据点迁移到了夜总会的办公室,这里高档,宽敞,待的舒服,也有派头。
现在的我,日子过的更加劲道了,精神头也更足了,不过,我依旧没有满足,依旧在努力的往上爬,尤其是当很多人对我毕恭毕敬时,我更想让自己变得强大。
不知觉,都九月份了,快要踩到夏天的尾巴了,五号这天下午,外面烈日当空,我坐在办公室里面,享受着空调,品着红酒,狗蛋坐我对面,跟我对饮,喝了几口,狗蛋冷不丁对我说道:“天哥,现在就不需要戴口罩了吧,山鹰的事已经解决了,你该见见阳光了!”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狗蛋又道:“你知道你现在缺个什么吗?你现在缺个女人,每一个成功的男人下面,都应该躺一个女人,你没女人怎么行?赶紧给我找个嫂子吧!”
听到这,我捏杯子的手突然顿住了,狗蛋说的没错,我现在有兄弟,有势力,有钱,唯独没有的,就是女人。难怪一个人的时候我会感觉有点空虚,想到这,我不由的抬起手,抿了一口杯中的红酒。
狗蛋看我不出声,继续道:“天哥,在我面前你就别装了,我知道你心里装了女人,你住院昏迷那段时间,嘴里都叫过女人的名字,除了小玥,还有一个陶婉馨!”
我一听,似乎朦胧间想起,我在最危险的关头,是想起了一个人,陶婉馨,在我救狗蛋舍生赴死的时候,我也想起了她,难不成我已经对她有意思了只是我自己都不知道?
甩了甩头,我立马对着狗蛋道:“不要乱说,人家还是个小女孩!”
狗蛋乐了,道:“我说老大,你别逗了,人家现在已经高三了好吗?你以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