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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取出一块传统点心羊羹,慢慢地吃起来。

    这种点心是由豆沙、糖和石花汁煮后凝结而成,在我看来只是很普通的甜点,并不特别好吃,但明子却似乎很高兴地把那块羊羹吃完。

    她用丝帕轻抹嘴唇,问我:“陪我出去走走怎么样?我觉得现在好多了。”

    逛街?陪明子?想拒绝,但是看到她苍白的脸,我怕说出拒绝之后,她再次倒到床上。看她那奄奄一息的模样,我又厌烦又同情。

    “好吧,只要你别死在路上!”我猛地起身,走出房间。

    没多久,明子穿着白纱吊带蛋糕裙和棕色背心走出房间,举手投足,丝毫不像一个重病之人,但她紧紧蹙起的眉宇,让明眼人能看出她在强忍病痛。她就像是艳丽的郁金香,面对炎夏或者寒冬,始终独自苦熬。只可惜,这丝毫不能打动我。她既没有馨雨的智慧,也没有秦琴的纯真,她不上不下地悬空在两种女人之间,却一直希望能够占据我心里的某个角落。

    我长长地叹气,和她一起走出清冷的公寓。外面阳光很好,仿佛能给人带来某种活力,明子的精神要比在公寓里好的多。

    我不愿意带她去太远的地方,因此坚持不开她的车。我心里盘算着在周围转两圈,接着就回家。

    “也好,那我们散步去购物街。”即使生病,她还是那么顽固。

    路上,她试图勾我的手,被我推开。她有些懊恼地看看我,继续缓缓步行。

    我同情她,但我有自己的原则。我了解明子这个人,只要给她一丝希望,她就要拿这点希望来燃成火炬。我不喜欢她把这股火烧到我身上。

    好不容易走到购物街,她还没有如我所愿地晕倒,她的意志力简直超乎我的想象。在专卖店里,明子不厌其烦地试着一件又一件衣服,只要我说好的,她全部买下。当然,只要她拿起来的,我都说好。

    捧着一大袋自己未必喜欢的服装,明子喜滋滋地走在购物街上,可能是由于阳光的关系,她的脸色红润许多。真是没有原则的女人,和我没有任何的共同点,我一边暗暗摇头,一边无奈地走着。

    经过一个玩具店,我偶然看见橱窗里摆放着莉莎所说的那个玩具,想了一想,进去买下。

    明子一边走,一边疑惑地看着我手里的玩具盒子:“替那个叫莉莎的小孩子买的?”

    我瞥她一眼:“你以为我会是买给自己玩的吗?”

    明子再一次碰了钉子,沉默不语。

    这天气晴朗的周六,我没有陪秦琴,没有陪莉莎,最后竟然陪明子出来购物。觉得自己最近的表现越来越不像原本的林天。

    明子试探xìng地提出到旁边休息,被我严厉驳回。在她身边太久,我感到很不自在,起码她说话时繁缛的语法让我觉得很是辛苦。

    犹如穿着日本的木屐,明子将脚底的皮鞋也敲击出滴得滴得的走路声。在这清亮的声音里,我们逐渐离开喧闹的购物街。

    “林天,”明子忽然扭头看我,“你喜欢过我吗?”

    “没有。”我的回答异常干脆。

    明子低头走了片刻,幽幽地说:“你连一句谎话也不愿给我吗?”

    “既然是谎话,还要来做什么?”我觉得明子不可理喻。

    “留做纪念。”

    明子的回答让我感到莫名其妙,第一次听说连话都可以留做纪念。但我还是决定连谎言都不给她,因为这实在是没意义——我是有原则的人。

    “在旧金山的那段日子,你没喜欢过我吗?”明子对这个问题紧咬不放。

    她指的是我刚认识她不久,她来旧金山玩的那段日子。

    “没有。只是越来越讨厌你。”前一句话,我没有细想便作出回答;而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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