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音凡的手下闻言,愈发觉得这女人恶心极了,有这样的千金小姐?他们可是第一次认识到!
不管林菁菁怎么反抗,她仍被扔进了她口中的“狗屋”子里。
屋子里什么都没有,没有桌子,没有椅子,总之,就是空荡荡的一个房间,隐隐约约飘荡着一股股霉味。
她气得骂骂咧咧道:“你们这群混蛋,等我出去了,一个个收拾你们。气死我了。”
当那三个街头上的混混被扔进来的时候,林菁菁脸上的怒气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饥渴的神色。瞧她的眼神,仿佛几天几夜没有吃东西了,这三个男子就是三块美味的肥肉,让她双眼泛着红光,狂吞口水。
“嗨,帅哥你们好,好久不见,有没有想我?”林菁菁色眯眯的盯着他们看,声音又柔又嗲。
三个男子闻言,身子抖了抖。
半个多月前,这女人魔鬼般的一面历历在目。这样一个心理扭曲的女人,不管她的声音有多甜美,话语有多温柔,仍让人反感。
“帅气迷人的哥哥,你们不觉得你们很帅吗?”林菁菁甜甜的笑着,她朝几个长相实在对不住观众的男子大抛媚眼,舌头在干燥的唇上舔了舔。
三个男人看了,身子抖了抖,又抖了抖。
————
这天,林夕瑶在宿舍里做了满满一桌子的饭菜,邀请夜澜枫和程音凡前来用晚餐。
两个男人欣然接受了她的邀请。
餐桌上,林夕瑶敬了他们一杯又一杯红酒——上次程音凡买的只开过一瓶。
“夜少爷,程大哥,谢谢你们。认识你们,是我这一生最大的荣幸。你们的大恩大德,林夕瑶永远铭记于心。”林夕瑶说罢,仰头,一口气把酒全灌进了胃里。
程音凡想要制止她:“夕瑶,不能这样喝酒,很容易醉。”
林夕瑶抬起微醉的双眼,微微一笑:“程大哥,我只是太高兴了。真的。你让我喝吧!”
一旁的夜澜枫不言不语,心事重重的吃着饭,喝着酒水。
他的反常,林夕瑶和程音凡并未留意到。
林夕瑶两杯红酒下肚,晕晕乎乎起来了,说话的声音高了,行为也有些疯癫了。
“阿枫,程大哥,我好高兴。我为你们跳一支舞好吗?”
话音落,人已翩翩起舞,她跳的是一支孔雀舞。
她的身子柔软,舞姿优美,再加上她身上穿的是一袭淡蓝色的长裙,使她看起来就像一只美丽的孔雀,让人沉醉。
夜澜枫和程凡不知不觉中看得痴了。
一曲终了,林夕瑶重新坐到桌子旁,喘着气动手倒了一杯红酒,仰头想把酒喝下去,程音凡伸手将她的红酒杯拿下,换了一杯白开水塞她手中。
林夕瑶不依,嘴里嘟囔着放下白开水,将程音凡手中的红酒抢下来,动作快速的全喝了下去。
“夕瑶,不要喝这么多酒。”他皱眉劝道。
“没事,没事,难得高兴。再说了,我明天也不用上班!”林夕瑶笑,她真的醉了,脸色绯红,更为她的美丽增添了几份妩媚。
对于林夕瑶不同于往日的疯狂,夜澜枫仍然不语,他的脸色很凝重,不知在沉思什么重大的事情。
林夕瑶喝了酒后,伸手擦了擦嘴巴,情绪高涨的站了起来,大声说:“阿枫,程大哥,我为你们唱一首歌。这首歌我最喜欢了。是三毛作的词。”
说罢,她开口唱了起来: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清流的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