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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糟老头子给糟蹋了,还不如白陪二楼的懒洋洋少年呢,毕竟,白轩逸人长得帅,就是一样好处,而且为了她,杀了五人,这便是江湖中的儿女。

    这就间接的说明了,其实帅,作用很大,起码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好的,甭管你犯了多大的错误,人家也会觉得这就是个xìng。

    白轩逸点出了五十万两的金票,扔给了中年美fù,便随着丫鬟的引领,去往三楼的一间雅屋。

    …………

    这间屋子内摆设简单,明了,只有一张檀木做的椅子,梨花木所做的床铺,上面铺盖着大红色新被。

    桌子上左右一角,各自点燃着灯火,拿粉红色的罩子扣住,发出朦朦胧胧的粉红色。

    桌子上摆满了酒菜,与一壶发出醇香的好酒。

    粉红色,红色,果真是会让人产生旖旎的地方啊!

    白轩逸一来,便当先吟道:“醉卧美人窝,醒握杀人剑。”江湖,这就是江湖,美女,剑,恩仇之事,快意乐哉。

    那床边上,坐着诗韵姑娘,依旧蒙着红纱,不曾揭开。

    白轩逸一进入,便醉了,看到桌子上有好酒,不由拿起杯来痛饮了几番,俗话说:酒撞怂人胆,白轩逸就是一个怂蛋包,临到正事之时,反而是紧张喝起酒来了。

    这也不怪白轩逸紧张,毕竟,自己前世今生加起来,就足足有三十八年了,三十八年的老处男,陡然间碰到一个绝色的美女犹如一朵盛开的桃花,在等你任君采摘,这事放在十八岁的少年可能没问题,但是放在白轩逸这三十八年的少年人,就有点问题了。

    别看白轩逸叫唤着采花采花的,实际是,他毕竟是一个雏呢。

    白轩逸喝酒,喝酒,吃菜,吃菜。

    几番喝酒之下,诗韵不由的纳闷起来,这新郎官倒是好生奇怪,竟然自顾自的饮起了酒,反而不搭理自己,莫非是个正人君子?!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正人君子又岂会来到这种地方!

    来欢场当中的,没有好人,都是衣冠禽兽,装着一副伪君子的模样,可是没有这些衣冠禽兽,欢场当中的女人又没有吃饭的地方,对他们是又爱又恨,女人常常会泛起矛盾,往往是扎进一个死角内,就钻不出来,真正拧起来,其实远比男人厉害。

    诗韵轻轻的咳嗽了一声,示意白轩逸自己在这里。

    白轩逸被这咳嗽吓得一哆嗦,要说他杀那五人不紧张,原因是在凌云山庄所受到的白凌云教育的关系,江湖是什么地方,你杀我啊,我杀你啊,出来混的,早晚会被杀的,不足为奇,说不定白轩逸杀了他,反而是做了一件好事呢,倒是想得通。

    可是面对人生中,三十八年的人生中第一次的女人,不由的心中打鼓,害怕了起来。

    白轩逸不敢喝酒了,也不敢吃菜了,反而是不敢动弹了。

    诗韵又是重重的咳嗽了一声。

    白轩逸一下就被zhà醒了,思索了一下,自己这采花贼如果连人生中的第一步都走不出去,那如何还谈做什么天下第一采花贼,泡进天下美女的宗旨?!

    白轩逸默默的念叨起阿弥陀佛四字真言来,一步一步朝着床边走去,缓慢的揭开了诗韵头上所盖的红纱。

    但见得,这诗韵姑娘生就一副好容貌,柳眉弯弯翘起,杏眼半睁半眯,皮肤如雪那般滑润,俏脸上尽是红晕,一点朱唇,微微的抿着,宜嗔宜喜的容貌,果真是少有的美女。

    白轩逸沸腾了,忍不住挑起大拇指,暗自赞叹了一声好字。

    那禽兽的血液被挑拨起来了,白轩逸直勾勾的看着诗韵,将这诗韵看的面色桃红,红到了脖子,小巧的耳垂红透了,仿佛是要滴出鲜血那般。

    白轩逸深深的呼了一口气,再次吐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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