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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远封点头:"第二只给我的印象更深,我清楚记得拣它回來的时候,它浑身都是伤,脏兮兮的连毛色都看不出來,但却出奇的聪明!"

    巧玲姨点头:"那不过是只杂毛小狗,你却特别喜欢它,破例允许它进你的书房,每天放学回來,总会抽出一点时间带它散步,亲手给它洗澡,它清晨负责叫你起床,傍晚又准时等在门边,望着你放学回來的路……"

    薄远封轻叹:"它当时取代了我哥们儿的位置,因为那个时候我刚转学,周围的同学都比我大很多,我感觉很孤单。"

    巧玲姨道:"是啊,那个时候,你总跳级,周围的孩子总是比你大好多。"

    薄远封听见巧玲姨这句感慨,突然想起了莫铭天,对哦,莫铭天最多不会超过五岁,应该还不到上小学的年纪,莫非他也跳级?

    思及此,薄远封唇边不禁勾出一次温馨浅笑,果然虎父无犬子!

    "后來有人想用一只品种名贵的狗跟你交换那只流浪狗,你却怎么也不肯呢……"

    薄远封听至最后,眸光渐渐黯然,他先前还不明白巧玲姨要说什么,此刻已全然醒悟。

    沉默片刻,薄远封缓缓开口道:"您的意思是,对于莫桐而言,我就是第一只被抛弃的泰迪,而龙墨则是后面那只流浪狗。"

    巧玲姨虽然是想拿这个事打比方,可听他这么说还是觉着有些别扭,解释道:"我是想说,情感是长相厮守的陪伴,'喜欢一个人'和'对一个人有感情'是有区别的。"

    虽然,她一直希望薄远封跟莫桐在一起,从第一眼见到莫桐,她就怀揣着这个美好的愿望,所以,她当初沒有阻拦薄远封重回大陆來寻莫桐。

    可是,当得知失忆后的莫桐一直跟龙墨相处,并已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她突然开始犹豫了。

    如果换另外一个男人,巧玲姨仍支持薄远封去争取,毕竟,这世上沒几个男人可以像薄远封这样,既给莫桐至高无上的荣华,又能集万千宠爱与她一人。

    可是,出现在莫桐身边的男人偏偏是龙墨,一个为数不多能跟薄远封相提并论的男人,甚至龙墨的儒雅性情,较之薄远封,更适合做老公人选。

    于情,她的心偏向远封,但于理,她应该劝远封放弃,让莫桐顺遂地嫁进龙家,度一生宁和安好的日子,这于一个女人而言,才是最大的幸福。

    此刻的薄远封,身子倚在对面的沙发里,看不出脸上的情绪变化,他原本就性格内敛,经过这五年的积淀与磨砺,神情如寒潭微澜,隐藏的比以前更深,连她都无法揣度。

    伸手将西裤口袋里的手机掏出來,在屏幕上轻轻点了几下,薄远封将其递给巧玲姨:"您看,这个孩子可爱吗?"

    巧玲姨接过手机一看,图片里一个眉目如星,面若银月的男孩子正翩然回眸,眼中含着淡淡的浅笑,比普通小孩子显得沉静,但那眉宇中间,却多了份一般孩子沒有的英气。

    "好可爱的宝贝,让人一见就喜欢,这是谁家的孩子?"巧玲姨眼中释放出极温婉恬和的慈祥笑靥,似恨不得将照片里的小人儿立刻揪出來,亲亲他的小脸蛋儿。

    薄远封接过手机,温和的目光落在男孩的小脸蛋儿上,用难得轻柔的声线道:"他叫莫铭天,是莫桐的孩子……"

    薄远封此话一出口,巧玲姨顿时惊地微张着嘴,一双美目紧紧注视着薄远封,半晌才吐出一句:"你,你是说当年莫桐她,她真的怀,怀孕了?"

    薄远封蹙眉望向巧玲姨,问道:"您当年不知也知道她怀孕了吗?难不成您也跟她一样失忆了?"

    巧玲姨突然想起,五年前,就在薄远封准备去进行那次危险交易的时候,她曾跟莫桐商量假称怀孕,來牵绊住薄远封,目的是阻止他去跟猎豺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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