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但逝者已矣,也没有什么可争的了。
素问把他带到自己曾经居住过的地方,破落待拆的胡同,扎双髻的小女孩张着双臂从他们面前跑过,陆铮抓住她,蹲下身与她平视,拉着孩子柔嫩的小手,问:“任任,还记得叔叔吗?”
任任睁着黑溜溜的大眼睛,看看他,又看看素问:“……你是开小轿车的叔叔?”
陆铮弯起眼睛,拍拍孩子的头顶:“任任真聪明。”
素问一脸诧异:“这孩子是……”
陆铮站起来,脸上的笑她有些看不懂:“一些误会罢了。”
这时候,一个温婉的女声叫道:“任任,别调皮,快回来。”
任任应了声,一转身像只小雀儿飞回了女子身边,抱着她的腿脆脆的叫:“妈妈——”
女子弯身去抱孩子,一头的乌黑长发如瀑般洒落,秦江风目光柔软,揽着女子的腰。
素问看得瞠目结舌:“风哥……你和嫂子的女儿?”
素问只知道这位别扭的嫂子和风哥闹离婚闹了许多年,秦江风的脑袋都快被气zhà了,却不知他们早已有这么大的女儿。
秦江风闻言,不好意思的摸摸脑袋:“你嫂子气我呢,背着我一直不肯告诉我。”
身旁的女子嗔了他一眼,他赶忙一板一眼的说:“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老婆,任素素。”
陆铮的脸上,诧异之色一闪而过。原来真的这么巧合,有一个女子,小名与他的素素一样。而素问,也是头一次见到这位传闻中令两个黑道大哥反目的女子。
白肤红唇,乌黑密实的长发,如同一副浓烈静止的油画。
素问把郝海云的死告诉了他们,美丽的女子,眼中盈着湿润的雾气,秦江风轻拍她的肩安慰。
素问对聪明伶俐的任任很是喜爱,留恋的目光一直落在女孩的身上。
当晚她喝了许多酒,搂着任任,红着眼睛说:“风哥,你真幸福,有嫂子,还有任任。你不知道我多想要一个这样的女孩……”
她抱着怀里柔软的小身体,就像抱着自己那已经失去永远不可复得的女儿,无言,垂泪。
不明就里的秦江风呵呵道:“你喜欢就把任任认去做干女儿啊,将来你要是生了儿子,我就把任任送给你做媳fù。”
素问挂着眼泪,呵呵傻笑:“好,一言为定。风哥你可是大哥,将来不许耍赖。”
从此,她待这个干女儿比亲女儿更胜,有时候陆铮觉得,她是把没来及对念云的关爱,全都给了任任。
他默默看着,不能说,也无法说。
今天的天气晴好,微风,不大。北京的空气质量每况愈下,稍稍起风,就不得不戴着口罩出门,今日这样的和煦微风倒是难得。
他找到素问,见她正戴着墨镜懒洋洋的坐在草地上晒太阳。
她穿得很随意,一件蜜桃粉的圆领绒衫,牛仔裤,白球鞋,格子外套摆在手边。时不时提醒任任慢点跑,别摔着了。
陆铮不声不响的走到她身边,坐下。
素问回头,看见他,摘下墨镜,微微一笑。
“今天怎么不上班,大忙人?”
陆铮拨过她的脑袋,在她额头上亲昵的吻了一下:“当然是陪老婆重要。”
素问耸肩笑了声,像是早有预料:“妈又打电话给你了吧?”
“素素,你真可以去做神探了。”他的这个老婆,想不知道的时候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聪明起来却凌厉得让人害怕。
“好了,我也把任任带出来太长时间了。这就走吧。”
素问起身,拍掉身上的草屑,对那边跑得正欢的任任招手。任任正玩在兴头,一听要回家了,顿时扁起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