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意思。
自从认识了康子歌。我涂芳芳竟然也变得举足轻重起来。不仅能和“骂大”的高材生平起平坐,还能成为本市风云人物丰晴大小姐的“朋友”。
我不自卑,但也没必要高攀。
平静地道:“丰小姐找我有何事?”
丰晴却站成风情万种的样子,浓密的大波浪将她丰满的脸庞遮掉了一小半,突然,我觉得她可能脸挺大的,只是巧妙地借助发型,变成如今这样浓艳的模样。
“涂老师不打算请我进屋坐坐吗?站这儿说话,有点不习惯呢。”
真是想得美,还想进我的家门。
笑道:“家里乱,不方便见客,丰小姐不介意的话,就在这儿说吧。”
“弗兰茨和你是邻居?”
我有点想吐,好好的天朝人,非要叫康子歌为“弗兰茨”吗?人家杰西卡这么叫,人家是一同在米国打拼过。
你一个土生土长的天朝人,听说以前的名字还叫丰福妹,父亲发迹后福妹姑娘觉得自己的名字实在太喜庆,有点hold不住,自作主张去改的户籍和身份证,在这儿装什么洋气。
“是啊,我住很久了,康先生才搬来一个多月吧。怎么了,丰小姐这大晚上地赶过来,难道就是为了问这个?”
“福妹”姑娘轻蔑一笑:“你是离了婚的,还有孩子,这样霸着弗兰茨,好吗?”
对这种不客气的人,我也毫不客气:“不知道丰小姐是以什么身份来和我说这样的话?”
刹那间,丰晴有点尴尬。但她立刻掩饰了过去,昂着脑袋道:“弗兰茨一定没跟你说过,我和他正在冷战期吧。”
冷战期。
好新鲜的说法。
新鲜并不是说我是头一次听到这名词,而是说,我是头一次听到有人直接用来形容男女关系。
这真是进可攻、退可守的“三个字”,怎么理解都可以,既没承认是恋人,又暗示你他们其实是恋人,而且是热恋中人。
没有“热”恋,哪来“冷”战?
我心头微微一震。有些不信,上次在医院我看到过他们俩见面的场景,完全是普通熟人,看不出有什么情感纠葛的样子。
如果说,非要给他们扯点儿关系,就只有在雅序会所的子曰包间,曾经有人提起过丰晴对康子歌的兴趣,但康子歌也只承认和她吃过两次饭。
更重要的是,我和康子歌似乎也算不上是真正的恋人,我们只是暧昧不明的“绯闻男女”而已。
于是微笑道:“我想康先生没必要对我说这些。”
丰晴精神一振:“你能认得清自己的地位就很好。毕竟,咱们没的比,不是吗?”
我保持着风度,不介意自己微微仰头。她穿着极高极细的高跟鞋,生生地比穿着人字拖的我高了半个脑袋。
淡然地道:“我从不考虑我和丰小姐是否有的比,也希望丰小姐可以更加自信一点。一个人觉得对方和自己没的比之时,其实,已经暗自比较过了,不是吗?”
说完,我简直要为自己点赞!
我的妈呀,最不会吵架的涂芳芳。竟然能说这么有哲理的话,我的天哪,简直堪称大师,好想把这句话罚抄……哦不,抄写三百遍!
丰晴果然脸色顿时变得阴沉,幸好还有夜色,将她的阴沉抹去了几分凌厉。
“你等着吧,后面还有好戏伺候。识趣的,就趁早离开弗兰茨,不要等到有一天。你丢盔卸甲,连饭碗都不保。”她说得极慢,几乎咬牙切齿,“我可以让你没法兼职,也可以让你连老师都当不成。”
我心中一凌,脸上却愈加坚硬:“这么幼稚的威胁,只会让我觉得可笑。”
真是出门踩到一坨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