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的模样!”
“那便来啊!”乌雅也是满含邀请。
“一定!”凤熙也郑重点头,“忙过了手边俗务,我一定带她驰马草原!”
乌雅朗笑点头,“兄弟,这回你可以说说,是怎么猜中是我带走的清笛吧?”
凤熙一笑,“假清笛是被葬在山桃花树下。此时正是山桃花开得最盛的时候,山风一来,桃花便会纷纷扬扬落下,将地面都覆盖住。这是很好的掩护,可能不会有人格外注意到地面上的痕迹——可是小弟却在桃花瓣下发现了银线草……”
“银线草原本不该是霸州地界的植物,而应该是关外的。小弟虽然生长在江南,可是对塞北之事也有所耳闻:小弟听说过,在深林里只要发现地上有银线草,那么周围附近一定有人参!”
凤熙展眉而笑,“既然想到了人参,小弟又如何想不到兄长?关内的人参几乎已是绝迹,如今能使的人参,皆从关外输入。而女真,自然是采参的专家!”
“哦?哈哈!兄弟果然了不得!”乌雅也是抚掌大笑!
丁正松将假的清笛入土之后,乌雅自然按捺不住技痒,也到那坟前去走过几回。只是他自己身上哪里带了银线草,他自己倒是不知。
凤熙只转头望清笛,“我知道,我一定会找见她。”
清笛已从棺材中出来,坐在树下小心地喝着乌雅递过来的马nǎi。凤熙说话时,她却没有抬头望他。
“倒是,乌雅大哥,这山参我是万万要不得的。”清笛只望乌雅,“清笛虽见识粗浅,却也看得出这山参的贵重难得……”
“且住了吧。”乌雅爽朗一笑,“坦白说,那东西我也自舍不得。族中长老说过,那东西怕是已经上了千年方修成的人形,极是难得。可是既然你与它有缘,想来它自己也愿随了你去;更何况,你的命还要靠它吊着,如果离了它,你必活不长久。”
凤熙听得也是一震,急忙朝乌雅一揖到地,“兄长今日活命大恩,小弟来日定当涌泉相报!”
乌雅倒是大笑,“兄弟,我可没救过你的命……由此可见,你用情已有多深!”
乌雅说着转了眼睛去望清笛,绿荫掩映,清笛面上却无一丝红霞。
从树林出来,两队人马分别向南北两个方向去。
棺材虽然保险,只是过于引人注目,所以凤熙弃之不用。清笛自行决定更换了男装,也混在果子行的商队里,与其他人一样骑马而行。
此时却要感谢爹爹。虽然爹爹自小并未教给她任何拳脚功夫,却教会了她骑马。此时多亏会骑马,方能稳坐马鞍,拥有逃命而去的机会。
“怜儿,你可忍得住?”凤熙担心地并辔而行。清笛身子元气大伤,纵然有千年人参吊着这一口气,却哪里承受得住鞍马劳顿。
清笛只笑,“哪里还会有男子名叫怜儿的?公子改口吧。或者叫我连城。”
连城者,诸城毗连也。恰如这天下,烽火相连。
更何况,因为一座城,遇见一个人;爱上一个人,也恨过一个人。最终,离开这座城,也告别这个人……
连城,也曾被指和氏璧之珍贵。秦昭王愿以十五城换取和氏璧——从来价值连城之物,都不配贫.贱人所得;便如同那份情……她要不起。
凤熙阖上凤目,心中绝望翻涌。他找见了她,他要带着她回家了,可是她对他却疏离如此!
“不许再叫我‘公子’。记着,我永远是你的宠物——凤凰儿!”
“凤凰儿……”清笛缓缓叫出这个久违了的名字。却不是此时称呼凤熙,而只是喃喃地,仿佛借由这个名字想起旧日温软时光。那些记忆,是泛着西子湖柔媚波光的,潋滟着始终鲜活在她心底。
“小蓝呢?它可一直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