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位他认识的年轻人,今晚正好在酒吧里面驻唱,他和李思丹妮找了个位置,点了杯鸡尾酒静静的欣赏着,等他们唱完一节休息的时候,李浩朝他们摇摇手,几位年轻人也发现了李浩,纷纷过来问候,李浩简单的介绍了一下他们,他指着李思丹妮道:“这位是我的朋友,她叫丹妮。”
“嗨,大家好。”李思丹妮把自己的帽子压低了点,大方与他们打了个招呼。
里面的灯光很暗沉,他们并没有看清这位,正和他们面对面打招呼的就是李思丹妮,否则他们绝对会很疯狂。
李浩和他们说了下,说自己的朋友想去上面唱首歌,他们都纷纷表示欢迎,马上上去为她安排。
“对了,丹妮,你想唱什么歌?”那位身材娇小玲珑的女孩子问她。
在李思丹妮说出一首英文歌名后,这位女孩子显得很不好意思的向她道歉,“丹妮,对不起,我们乐队没有排练过这首歌,能不能换一首呢?”
李浩轻轻一笑,这首歌,他正好知道,是一首英国的乡村音乐,他开口道:“没关系的,我来帮丹妮伴奏吧,这只是一首旋律很简单的歌,我想,给我个吉它就够了。”
淡淡的吉它声在酒吧里面响起,那熟悉的音乐让李思丹妮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参加比赛的时候,唱的就是这一首歌,所以,这首歌对她很有纪念的意义,也是她最喜欢的歌。
她先是轻轻的用鼻音哼着,伴随着吉它声的节奏,接着开始唱了起来,声音非常纯净,空灵迷人,如同峡谷里的夜百合一样,她没有过多去运用,那些复杂的技巧,只是很单纯的享受着唱歌的乐趣。
酒吧里面的人,都静静的沉醉在她的歌声里去,没人会想到,只是简单的一把吉它,这位女孩子,就可以唱出如此迷人,如此天籁的歌声来,哪怕是那些,丝毫不懂英语的人,也能感受到这首歌曲的迷人魅力。
当李思丹妮最后一句歌词唱完的时候,李浩的吉它声也慢慢的随之消失,俩人相视一笑,想不到他们第一次的配合就能如此默契。
音乐一结束,酒吧里面的人,无一例外的都站了起来,纷纷为他们鼓掌,这是一种,被他们刚才的美妙音乐所折服了的尊重。
李思丹妮向他们道谢,并感谢他们的欣赏,却想不到,她在道谢的时候,帽子竟然掉了下来,露出她的真容,在人群中,几位眼尖的人马上尖叫起来。
“噢,天啊!天啊!我不敢相信,刚才在为我们唱歌的人,竟然是李思丹妮。”
这些人一叫喊,大家都纷纷注意到了,顿时整个酒吧都轰动了起来,人群纷纷开始围拢上来,其中不乏一些李思丹妮的粉丝。李浩一看暴露了,马上拖着李思丹妮的手,趁着有些暗沉的灯光,匆忙低头离开了酒吧,等到那些人跟出来时,已经找不到他们的踪影了。
在酒吧里面,和李浩认识的那几位年轻人,到现在他们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刚才和他们说话的,竟然就是他们最喜欢的偶像李思丹妮!
那位娇小玲珑的女孩子更是懊恼无比,一步之差,咫尺天涯,明明自己最喜欢的偶像就在自己的面前,自己却没能察觉,错失了跟她索要签名的大好机会啊!
趁乱逃跑的李浩和李思丹妮俩人,终于停了下来,呼吸急促的看着对方的狼狈样子,都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丹妮,你的魅力可真疯狂啊,再跑晚点,我们就要被堵住了。”
李思丹妮的体力没有李浩这好,这时候还有点上气不接下气的,好不容易才把气息喘缓,对他翻了个白眼,娇嗔道:“还不都是你出的烂主意,不过,我喜欢!你知道吗?我很久很久,都没试过那么自由,那么开心的时候了。”
“别客气,能令你开心就好,为美女服务一向是我的宗旨,别人的开心就是我的难过,别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