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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破天荒地亲自拿一件深灰色的风衣推荐给她,被朱行素否决了:“颜色太暗了。”

    她看一看罗宋宋,又笑一笑:“有别的颜色吗?鲜艳一些的。”

    于是她又买下一件五位数的杏色风衣。

    “罗小姐有男朋友吗?”

    “有。”

    “就是智晓亮刚才提到过的孟觉吧。”朱行素又背过身去,专心挑选衣服。

    她还买了许多男士衣袜,包括一对情侣表。罗宋宋听见sales窃窃私语。

    “看来是真的。听说她要和瑞士一位银行家结婚了。”

    “那对表款式太年轻。”

    “这你就孤陋寡闻了。听说那位银行家今年才三十二岁,有世袭子爵的头衔。”

    “天哪!真叫人嫉妒。”

    罗宋宋本来想帮朱行素拿几个袋子,Sales们也殷勤地过来推荐送货上门服务,统统被朱行素拒绝。

    “那样还有什么逛街的意义?我就喜欢双手拎满名牌袋,最好还勒出红印,上车时也不要放在车尾箱,全部簇拥着我,那时才感觉自己有女王气势。”

    扫货完毕,她们坐在街角的咖啡厅喝咖啡,标价令人触目惊心,每一口都好像在喝金子。

    “罗小姐自己点些甜点来吃吧。”朱行素将菜单递给她,“不要客气。我如果不是年轻的时候太爱吃甜的,把牙齿都吃坏了。幸好现在懂得节制,不然老了可怎么办。”

    罗宋宋也就不客气,点了一客有nǎi油馅的牛角包。她中午吃的很别扭,现在早已饿了。

    “你累不累?”朱行素一边看她啃面包,一边闲聊式地问她。

    “心好累。我平时买一件一百元以上的衣服都要斟酌半天。逛了这么久,也觉得低于四位数的衣服怎么穿得?长此以往,我要变成拜金女了。”

    朱行素哈哈哈地笑起来。她笑起来很放肆,引得那些低头小口啜饮咖啡的贵fù们都纷纷侧目。这一双双聚焦而来的目光中罗宋宋似乎看见一张熟悉的脸,但只是一闪而过,就已经消失了。

    “拜金不要紧,只要有这个资格。你如果嫁给有钱人,就要适应这样的生活,不要小家子气。”

    庞然慢慢地喝着咖啡。她今天穿着一身黑衣,是纪梵希当季新款,夸张的金属腰带将她的腰身收得极紧,十指上鲜红的蔻丹,慢慢地翻看着一本法国杂志。

    司徒勤差不多这时候会打电话过来了——果然,电话铃声响起。

    “庞小姐,你在哪里?”

    “我刚做了指甲,在海lún路喝咖啡。”如果是以前认识她的人,一定会诧异于她的改变。她的声音这样懒洋洋,简直不像以前那个充满活力的庞然。

    “什么颜色?”

    “大红色。”

    “很好。正好衬你新车的颜色。”

    “好的呀。”庞然软软地回答。

    “我叫司机开过来接你。你转一转,练练手,六点整到我家来吃饭。是时候介绍我的表弟给你认识了。”

    “好的呀。”她继续软软地回答。

    司徒勤轻笑一声:“除了拜金之外,你真是无可挑剔。”

    庞然反诘:“我不拜金,你能认识我?”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庞然继续慢慢地翻她的杂志。听见十点钟方向传来一阵放肆的大笑,她抬头望了一眼,竟好像看见熟人,但并不真切。大约过了十来分钟,一辆全新红色minicooper停在了街口。

    她原先还存侥幸,见司机已经下车朝咖啡馆这边走来,顿时怒火中烧——她明明说的是Z4,却只有minicooper。就好像上次说要爱马仕的铂金包,千辛万苦找孟杜丽聪拿到排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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