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天意正在林间匆忙的赶路,看这方向是要回县城。
今天是闻伯的忌日,他来县城外,也是为了来祭奠一下这位过世已经三年的养父。
下午的阳光穿过树梢,在林间草地上印出一块又一块斑斓,空气很清新,鸟儿的鸣叫声也分外动听。
不过,这一切的美好,都没有引起闻天意丝毫的注意。
他的时间很紧,再不快点赶回去的话,那两个狗男女又要借机生事了。
想到那对狗男女,闻天意心里就有股怨气,要不是他们闻伯怎么会死得这么早。
心里想着事,闻天意脚下没有多留神,一个不注意,左脚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身子一歪,差点摔倒在地。
朝前踉跄了好几步,闻天意才重新站稳身体。
心里面还没回过神来,脑袋就气先呼呼的转了过去,看看是什么玩意差点绊倒了自己。
结果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差点把闻天意的三魂七魄给吓飞了。
刚才绊到他的,不是别的东西,居然是一只浸满鲜血的人手,那血还在朝地下滴着。
闻天意不敢相信的揉了揉眼睛,又仔细看了一眼,还是人手。
低头瞅了瞅左边裤脚,果然,上面沾了点血渍。
“啊……”
闻天意一声尖叫,以平生未有的速度跑了起来,生怕身后有什么鬼怪来抓自己似的。
“呼~呼~!”
头一次这么快速的跑动,闻天意没一会儿就撑不住了,不得不停下来,一屁股坐倒在地,喘息起来。
在地上坐了一会儿,呼吸渐渐平稳,这时,闻天意平时还算活泛的脑袋里也反应过来。
“我跑什么跑,这世道死个人有什么稀奇的,不就是一个死尸嘛,光天化日的,难道他还能爬起来咬我不成……”
虽然脑袋里反应过来,心情镇定了许多,可是一想到那还滴着血的手,闻天意的心里还是有点发憷,站起身来赶忙往县城走去。
“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我走还不行吗?可是,看那滴血的手,那人不一定就是死了,也许……”
作为泗水县有名的小屠户,跟着养父闻伯学了一身杀猪切肉的本事,十三岁的少年到底是比同龄人胆子大多了。
这会儿,心思一定,因为生活的原因,闻天意比年龄成熟许多的心里,又开始寻思起刚才看到的一幕。
“今天是闻伯的忌日,十年前也是在这条路上,闻伯救了因为逃荒而奄奄一息的我,还把我抚养长大,教我谋生的本事,我是不是该……”
十年前武陵国苦水郡发生二十年罕见的涝灾,引发大面积饥荒,大批的百姓为了有口饭吃,逃到了附近的郡县。
闻天意现在所生活的平安郡泗水县也来了许多拖家带口行乞的难民。
那时还年轻的闻伯,在乡下买了两头猪,赶了回县城。在离这里不远的半道上见了独自一人、奄奄一息倒在路边的才三岁的闻天意。
闻伯一时动了恻隐之心,就救下了闻天意,因为闻天意的衣服上只写着生辰八字,就让他跟自己姓闻,收他做了养子,取名叫天意。
“不行不行,谁知道他是什么人,万一救了他一条命,却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那我找谁说理去。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闻伯那么好的人,还不是死的那么冤,平时看起来挺热络的街坊邻居,没有一个为闻伯说句话的……”
想到这,闻天意的心里又冷了一下,不过,还是有些踟蹰,毕竟那是一条人命啊。
犹豫了半天,闻天意咬咬牙,还是朝“尸体”的方向快步走了回去。
“大不了帮他把伤口包扎一下,喂他喝点水就走。再说了,说不定他早就死了,那就没我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