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曾经说过:如果他所谓的至高无上的享受和事业,无非是吃吃睡睡,那只是畜生而已,夫复何益?
但是我觉得,人生在世,吃喝二字,为了能够过上高质量的吃吃睡睡的日子,就必须要奋斗。在该吃苦的年纪而享受了安逸,那么这个人就注定了会痛苦一辈子。
于是乎,我加紧时间看书,我对于稗官野史还有志怪传奇情有独钟,也算是满足了自己的八卦心理。比如说,这个西施,举体有异香,每次洗完澡都会有宫人争相用她的的洗澡水来做香水,“下有浊渣,凝结如膏······谓之沈水。”
我闻了闻自己的腋下,一股人渣味扑面而来,忽而想起,舍友说我流汗之后的汗味儿很像芦荟的味道。哪像这四大美人之首的西施萨玛,竟如香妃一般有能做香水的体香,如此牛叉轰轰不可逼视。
我摇摇头,接着往下看。
眼前一阵阴影摇晃,熟悉的味道萦绕鼻尖,我勾起嘴角,这个人,不是我男人又是谁。我抬眼,故作严肃:“同学,这位位置有人了。”
“谁?”
“我男人。”
“你男人?”他很配合地演着戏,从第二颗扣子开始扣起的衬衫,露出一点结实漂亮的小麦色胸膛,“他是谁?”
“他是世界上最爱吃醋的人,最大男子主义的人,脾气最臭的人。”
他的脸色越变越难看,我狡黠一笑,笔端点额:“不过,他是我的男人,世界上除了我爸以外,最好的男人。”
“哼,”他压低嗓音,右手慢慢靠近我的左手,一点一点交缠,最后十指紧握,“他比你爸还要好。”
这脾气,连我爸这老男人的醋都要吃,天蝎座的吧。
“诶,你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他问,我懵圈了一阵,没沟的脑袋开始仔细快速搜寻最近有什么节日,他狠狠捏了一下我的左手:“今天是我生日!”
哦,我就说今天忘记干什么了,原来是他生日。
“你敢说你忘了,我就跟你没完。”
听着他这赤·裸裸的威胁,我心中的小黑人很机智地出现给我支了个招,我谄媚道:“怎么会,逗你呢。待会我请客,你爱上哪儿上哪儿。”
“好,现在就走吧。”
说完,他拉着我就要走,我问:“去哪儿?”
“跟我走就对了。”
很快,我们来到了一个酒吧面前,一个不大不小的酒吧,叫l’a一ur,那招牌倒是张扬妩媚,跟红灯·区女郎一样风情万种。
言清让牵着我的手走进了那家酒吧,我紧张的手心冒汗,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说实话,脸上的轻松都是装出来的,那样的音乐,那样的人群,那样的霓虹,我都是第一次看见,音乐刺耳难堪。
“清让!”我大声叫着他的名字,生怕被这嘈杂的音乐声给盖过去,他貌似听见了,回头对我做了个嘴型,问我怎么回事。
“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手脚并用,他脸上红红绿绿的灯光像是小丑的脸彩,不过,他只是继续拉着我往里走,走进一个包厢,隔音效果很好,门一关,外面的音乐就再也听不见了,酒的气味充斥着角角落落。
“你在这等我一下,我给你介绍一个人,别乱跑。”
我还没来得及问,他就出去了。
这豹纹狂野的沙发,这黑色神秘地酒桌,这一切,跟我原来的世界根本不沾边,我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平时的这种包厢是有多么淫·靡混乱。
原谅我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人,毕竟,对酒吧的想象和第一次印象,确实是这样。
言清让把我带到这里,在他的生日这天,有什么用意呢?他说要带我见一个人,这个人又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