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心中,闪起一种强大的信念,我以前常常以为,遇上铁慕容或者李南靖的时候,自己是必败无疑,但是现在,这样的形势似乎在渐渐改变,我自己感觉,我已经变得十分的强大,用不了几年,我就将越这些武林中最出名的高手。
人的武功到了一定的限度,信念就变得无比的重要,甚至,有些时候,信念和冷静就可以成就一位绝,却等于是易筋锻骨,脱胎换骨的变化!
这就是天意!
有的人奋斗一辈子,比不上别人的一根指头,而有些人运气好,却可以驰骋天下,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这就是人和人的分别,命运,的确是不可小视的!
唐朝的心中,产生了澎湃的漏*点,仰天长啸,我要创造全进的人生,让唐朝走向文明!
唐朝相对于他穿越前而言,无疑是一个野蛮的时代,血腥的时代,封建地主阶级对人民进行着残酷的剥削,将世界上最大的不公视为当然,而且还肆意的践踏人的尊严!
他想以一己之力恢复这一切,他觉得,上天让他穿越到唐朝,就是让他替天行道的!
“啊。。。。。。”,唐朝狂喝一声,“李隆基,你算什么东西,我要将你踏在脚下!”
唐朝的马行如风,一排排的树木如飞一样的向后扑出,他现在控马的技术,已经十分的娴熟,他确信,就是和西北突厥的马贼相比,也丝毫不逊色。
唐朝这一日晚上终于到了柳州。
一到的时候,他就听到战鼓咚咚,响声如雷,然后,他策马飞奔,就看到舍瓦一马当先,将一个番兵的将领砍为两段,刀指一挥,向前掩杀过去!唐军勇猛,将番兵杀得尸横遍野,摆下阵来!
唐朝心中吃惊,我不是叫舍瓦坚守城池,他为什么要冒险出击,万一敌人有埋伏该怎么办?
但他已经来不及想别的,随即马鞭一击,向一个番兵将领袭击。
这将领也有几分能耐,见唐朝居然如此轻视他,大刀横砍而出,竟是要以兵器之利占唐朝的便宜!
这样一来,唐朝的马鞭子自可以抽中他的脸面,但唐朝的身子可得实实在在的挨他一刀。
可使他更为吃惊的是,唐朝居然不避,鞭子仍然是蛇一样的向这番兵将领击去,似乎丝毫不理会自己的死活,反正我就是要击你一鞭子!
这番兵想不到世界上有这样不怕死的人,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刀挥舞得更急了。
正当这番兵将领以为自己就会得手的时候,唐朝的手臂伸出,就这么泼辣的一伸,欲以一只手臂挡住自己的大刀!
番兵将领冷笑,世上竟然有这样螳臂挡车的人,实在是可笑,加力砍出!
但就在他的刀将要砍中唐朝的一刹那间,他的脸上已经重重的着了一鞭子!
这一鞭子看似去势不快,但谁想得到,一旦到了他的面前的时候,呼啸而出,钢铁一般的钻进了他的脖子,将他顿时卷死,额头上挨了一击,脑浆迸流!
就这微妙的先后变化,唐朝已经占得了先机,任刀在自己手臂上一格,一拿,就势将刀拿在自己的手里,身上丝毫没有受伤,即使刚刚被番兵的厚背刀砍中的地方,也是丝毫无损,衣服也没有损伤分毫!
原来,唐朝刚才用的是一种非常高明的武功,纯粹是以听劲对敌。
听劲听起来很玄,其实是后世太极功夫的本质所在,据说张三丰真人最后将听劲扬光大,最终创立了武当一派。
在唐朝的时候,这样的武功自然是最高明的武功,唐朝这一招看似冒险,但是却是等刀的猛劲一搭上自己胳膊的一刹那间,用皮肤毛孔的感应为基础,一扭一弹,将刀的动势化去,然后施展小擒拿的手法将刀夺了过来。
金庸小说里说得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