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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尬,最后还是江淮侧身让开,让余笙先进来。

    余笙顺手把带来的东西放在门后的柜子上,单手提着还挺重,刚想拉开鞋柜们,又收回手,“有我穿的拖鞋吗?”

    江淮看着眼前人的动作,眼里露出一点笑意,在余笙转身前就弯身从鞋柜里拿出一双粉色拖鞋,余笙接过鞋子试了试,正好。

    余笙低头看着鞋子,长发别在耳后垂下来,丝丝缕缕下露出了小巧的耳朵,江淮调开视线,含笑说,“看来你的鞋码还是和以前一样。”

    余笙转过头,自然地接话,“难不成还会再长?那时候我都……”略带嗔怪语气的话戛然而止,抿紧嘴巴,有点懊恼。

    自己对这段对话有点意外。这间公寓余笙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址早已烂熟于心,但两人从未提起以前,这是自重逢以来两人第一次。

    两人站得近,江淮看见余笙原本白皙的耳朵慢慢染上一层绯色,久违地鲜活的她。

    江淮微微低身关上鞋柜门,与余笙的距离又近了一点,鼻尖有她身上的清香,江淮更清晰地感觉到她的存在,就在眼前。

    “嗯?怎么了?”

    余笙现在才知道,真正听到江淮的声音比在手机里听到更让人心慌,耳里酥酥麻麻的,余笙觉得低头血液逆流脸好热啊,抬头想散散热,就对上。

    江淮,无论是什么时候的江淮,都是好看的。

    即使现在头发乱糟糟,脸色偏白,嘴唇看起来也苍白干涩,但那双盛着笑意的眼睛却依然明亮夺目。

    作者有话要说:  九章了。

    ☆、第 10 章

    看着那双略带笑意的眼睛,那里面哪里还有什么地方装下其他情绪,没有尴尬,没有独处的不自然,也没有……留恋。

    突然觉得从再见面以来,两人中,一直在躲避的人是自己,装作陌生人,希望老死不相往来,却总是不期然地相逢,今日的再见,更是自己的“善心”。

    特别是在江淮的反衬下,余笙从未像现在此刻感受到自己的可笑,六七年的那点小事又有什么值得放在心里的?

    余笙发现江淮的手在自己面前晃晃,烦得很!

    “别晃了!喏,给你带的早餐。” 说完,就转身进屋。

    江淮站在那里,看着余笙的背影,笑意渐渐敛去,眼神落寞。

    过去,真的那么不想记起吗?

    “余笙。”

    正在往前走的人脚步顿了顿,没有转身,“怎么了?”

    “我们还是朋友吗?”

    “是啊。”

    今天是个好天气,窗帘半开,阳光都快洒满了整个屋子,可是这些话怎么都是冷冰冰的,还是冷啊。

    江淮快步走向床边,唰地一声,把窗帘全部拉开,边边角角都能晒上太阳,开玩笑的语气,“今天天气好,晒晒太阳。”说完,就走过来。

    余笙让江淮拿了碗,两人面对面地坐下,余笙把保温桶的粥倒出来,顿时粥香四溢,“原本想来送早餐,因为熬了粥,所以晚了点,现在要吃点吗?”

    “正好。”

    江淮喝粥,只有细微的声音,屋子里安安静静地,余笙坐在那儿,眼神在屋子里扫了扫,细节记不清,但感觉和记忆里差不多。

    包里的手机响起来,

    “喂。”“我不在家,在朋友这儿。”“不是。”“今天不行啊。”“好。”

    余笙把手机放回包里,突然想起江淮以前说看见自己和宋旭的合照,不禁望了他一眼。

    喝粥的人恰好抬头,两人视线相撞,江淮咽下最后一口粥,擦擦嘴,“你若是有事,就去忙吧,我……没关系。”

    被热气熏染过的眼睛湿漉漉,活像余笙会丢下他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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