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2)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经过书生的安排,艾莉尔在两名天诛的混血种暗中护送下,坐上了兰斯城前往圣城的商船。之所以是暗中护送,是因为书生不想艾莉尔与他们组织接触太深,以免引起什么不测。

    有着两名实力不错的刺客保护,艾莉尔途中遇到什么土匪,人贩子之类的都没什么大问题。至于教廷的圣殿骑士,他们是不会明目张胆干强抢民女这样的事。

    不过他们只能送到圣城附近的城市,不可能深入圣城。毕竟圣城里面全是教廷的人,万一暴露身份他们是绝对逃不出来的。

    那个时候艾莉尔也遇不到什么危险了。

    见艾莉尔打扮成假小子的样子登上了船,杜兰没有丝毫停留转身就走。

    我也要启程了,艾莉尔。杜兰在心里想道。

    地鼠在不远处无聊地和当地人吹牛,见杜兰快步而来,他拍拍当地人的肩膀:“我侄子回来了,我先走了。”

    “现在去做什么,洛奇叔叔。”杜兰悄声问道。

    洛奇是地鼠的本名,在有外人的情况下杜兰要喊地鼠为洛奇叔叔。而杜兰的掩盖身份是洛奇远房侄子,虽然他们两个看着一点也不像。

    地鼠指了指杜兰的棕色长发,吹了声口哨:“先把头发剪了吧,像我这样的短发才干净利落好办事。”

    杜兰应声答应。这样的长发在南方还是很少见的,小时候他没条件剪头发,于是养成了不爱剪头发的习惯。现在经过长时间的保养,他的头发都盖过了耳朵。

    地鼠边走边说:“然后我带你去熟悉我们的守夜人总部。”他的话语中透露着自豪。

    剪头发是一件很快的事,当杜兰用棕色短发出现在地鼠的面前时,地鼠只评价了几个字——很有当年他的气概。

    论起长发,短发的杜兰要英俊好几倍。而且因为独特的东方气质,他走在街道上时,时不时会有姑娘悄悄打量穿着不凡的杜兰。

    路上也有些面色不善的人不怀好意地盯着杜兰,不过都被地鼠给唬住了。他们大多数都认识地鼠,一个普普通通的酒馆伙计。但是兰斯城的地下势力都知道这个酒馆的伙计不好惹,尤其是他们的老板更不是普通人。

    就是这样,本来新来的外来人都要接受的“特殊照顾”没有落到杜兰的头上。

    不过杜兰是不会知道这些的,他还在回味书生所说的知识。包括天诛组织的详细情况以及混血种的各种事情。

    潘多拉正如温斯特所说的那般,早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很少有书籍记载他们的存在。天诛少有的资料也是从教廷手中获得的,为此他们付出了不少同伴的鲜血。所以温斯特说自己不知道潘多拉并不是骗杜兰,而是他的确不知道。

    根据古书记载,潘多拉和人类结合生下的混血种天生拥有掌控魔力的方法。这不是一种能力,而是像吃饭喝水睡觉一样的本能,一种潘多拉赐予他们的天赋。

    每一个混血种都会在某个时刻觉醒自己本身的魔力。根据记载,最早觉醒的混血种是十二岁,最晚觉醒的混血种是二十岁。觉醒的越早代表混血种应用魔力的天赋更强。

    这是自然觉醒的状态,还有一种是诱发觉醒。就比如杜兰,体内魔力早已经出现,当温斯特出现在他面前使用魔力,他们就会产生共鸣从而促使杜兰提前觉醒。不过就算没有温斯特的诱发,杜兰也会在几年之内觉醒。

    觉醒带来的好处有好几种。第一种就是他们的身体会自动吸收游离的魔力进入体内,然后强化他们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使得混血种比平常人速度更快,力量更强。第二种就是混血种每个人的天赋魔眼。魔力大量汇聚于左眼,使得他们能看到魔力的存在,以及一些“特殊”的东西。

    还有一些好处,需要杜兰的魔力凝聚成型以及学习混血种的战斗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