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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张烙饼,便是全部。

    他本以为韶灵来到大漠,会跟之前在宋乘风身边一样女扮男装,但她从来都以女装示人,让他们看来更像是一对做生意的年轻夫妻。

    他能被一眼看出就是中原人士,但她却不同。她的黑发垂在脑后,几条发辫缠在额头,黑亮长发中并不曾用一只发簪,更不曾盘头,而是以一串细长精巧的银链穿在其中,链子上闪烁着各色细碎的宝石,很是明亮明艳。一身绯色衣裳,领口跟袖口绣着金纱,下身着宽大的裙裤,白色短靴,方便她走动,远远望过去,她简直跟其他的大漠姑娘,没任何两样。

    若有人说她是大漠人士,说不定还能蒙混过关。她在大漠三年多,对本地的风土人情很是明了,因此,她举手抬足的熟稔,让她看来更不像自己。

    她是韶灵。

    她像是在大漠土生土长的韶灵。

    二十四年在阜城生活,他以为自己是自由的,生来便是世袭的侯爷,比起在朝野中的文武百官,他几乎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虽有公务,却又不必应付朝廷的权力争夺,勾心斗角,生活虽无法过分奢侈华丽,却也是一辈子衣食无忧。而直到了大漠,他才知道,何谓自由,何谓快意,何谓潇洒。

    他不过是大漠人眼中的白瓷掌柜,姓白,跟他的一身白衣格外符合,单名兰字,预示他的高洁清雅。事实上他亦是如此,从不跟任何客人讨价还价,脾气好的出奇,应付任何一种客人,刁钻,友善,平和,找茬的……他都是一副温文和善的笑脸,一个月来,他这位掌柜虽然不曾日进斗金,甚至偶尔看看铺子的生意算是清淡的,但他至少还有一笔盈余,可以应付日常生活的开支,绰绰有余。

    “青菜萝卜,可惜,你不爱吃青菜……”韶灵朝着风兰息伸手,并未抬眼看他,她的视线落在锅中的青翠菜叶上,呢喃自语。

    风兰息当然知道她伸手的意思,他从一旁的小巧木柜中,取出一个白瓷碗,碗底盛开着一朵青色莲花。

    毫不值钱更不起眼的青菜,盛放在白瓷碗中,却没来由地因为瓷碗,生出几分讨喜可爱的模样,翡翠一般的颜色,被白瓷衬得更加明亮。

    “不过韶光要多吃点青菜,他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能跟你一样挑食。到时候,你就专挑萝卜吃吧,我今早从于大娘手里买来的,很新鲜,很清甜。”一个月的相处,让对方熟知彼此的喜好,并不太难。她将手下的白萝卜切块,一个月每一日都要下厨,虽然厨艺不见得见长多少,但至少刀工不差,很让她自豪。

    风兰息本是官家子弟,堂堂侯爷,哪里下过厨?他忙于制瓷,为了支撑这个小小瓷器铺子从不得闲,她则负责一道捏软陶土,偶尔描画花纹的时候,也能帮得上忙。在云门里她学过书画,但并不精通,单单描绘一些并不复杂的花草鸟虫,他看了却从不嘲笑,虽然比起他的书画功底,她不知猴年马月才能追上去。他总说她笔下的万物灵动,很有灵气,但显然能看出这一点的人并不多。

    这个月她绘的六套茶杯,五个茶碗,只卖出去两个。而风兰息的作品,几乎售出一半。

    他们两个都很勤劳,但却也不过分忙碌。往往有时候将铺子门关了,大半日在大漠闲逛,两匹骆驼驮着他们观望清晨黄昏,每一道雄浑景色。

    这位“白兰”掌柜,正是跟她一道离开京城,前往大漠的风兰息。

    他莞尔,唇边笑意更深,不紧不慢从柜中取出另一个瓷碗,碗底绘着一朵红色蔷薇,跟白嫩萝卜相映成辉。

    每一日,他都习惯了做这些在侯府从未做过的小事。她煮饭,他洗菜,她煮菜,他递碗,她洗锅,他刷碗……他在内室安静地描画瓷瓶上的花卉,偶尔能因为她的一两句玩笑话,在花枝下添上一只贪睡的小猫儿——那几套瓷器,卖的最好。他说她画的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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