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股温暖的味道。
“一个碰巧路过的人而已。”
“路人,你叫什么?”
“我姓金,这里的人都叫我金姨,你也可以叫我金姨。”
“金……姨。”
“对,金姨。别去想其他事,好好睡,安心的睡,一觉醒来之后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好孩子,睡吧。”金姨哄着千蝶舞睡觉,为她盖好被子,继续帮她擦掉额头的汗水。
千蝶舞实在太痛,加上又担心即墨无轩,怎么都睡不着,但又没有多余的力气睁开眼睛和说话,只是时而冒出一句,“我……我睡不着,好痛,好难受,好像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那金姨给你讲个故事,你听了故事就不会觉得痛了,好不好?”
“好。小的时候,也有人这样讲故事哄我睡觉,我好怀念那个时候的日子。”
“那金姨就让你重温儿时吧。”金姨握着千蝶舞一只手,轻轻拍着她的后背,用满满的爱来讲故事,“有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女孩,有一天她在大街上被人欺负,后来出现了一个男孩,男孩把欺负女孩的人打跑,还帮女孩处理伤口,并陪着她、安慰她整整一天,跟她说了好多好多的话,从此女孩就永远忘不了这个男孩。”
“女孩喜欢上那个男孩了,是不是?”千蝶舞chā嘴问,有故事听,身体感觉没那么痛了,还有儿时妈妈在床边讲故事给她听的感觉。
“是的,女孩喜欢上了男孩,她无意中得知这个男孩的身份,他是大户人家的孩子,有头有脸有身份,金贵无比。可女孩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永远都配不上男孩,所以她把对男孩的喜欢藏在心里,每天都在他可能会出现的地方等他,哪怕是远远地看他一眼,女孩就心满意足了。女孩知道男孩喜欢医术,她爱屋及乌,也学起了医术,可她认识的字不多,没钱拜师求学,就算她再努力,也只是学得一点皮毛而已,但她不放弃,很坚持学。”
“那后来呢?”
“就这样,过了十二年,女孩长大了,男孩也长大了,那年,女孩十八岁,男孩二十五岁,但女孩依然天天在男孩会出现的地方等他、看他,有时候等了好几天都见不到他,但女孩不放弃,还是每天都在那里等,而女孩发现,她越来越喜欢男孩,很想一辈子就这样看着他、陪着他。”
“女孩真的好痴情,如果我是那个男孩,一定会喜欢这个女孩。金姨,那后来呢?”千蝶舞催问,注意力早已经被故事全部吸引,完全忘记了身上的疼痛。
金姨微微苦笑,苦中又带着点喜悦,继续说:“后来有一天,男孩独自一人上山采yào,女孩偷偷的跟了去。女孩怕被男孩发现,所以不敢跟得太紧,只能远远的跟着。突然,女孩听到一声惨叫,顾不得太多,用最快的速度跑过去,发现地上躺着好多个黑衣人的尸体,而男孩手臂被砍了一刀,鲜血直流,半跪在地上喘气。”
“女孩救了男孩,然后男孩认识了女孩,再然后娶了女孩为妻,是不是?”
“女孩的确是救了男孩,因为天快要下雨了,她只好把男孩扶到山洞里去躲雨,在男孩的指导下,她帮男孩包扎好了伤口,然后两人就各坐在一旁,话说得很少,只是相互介绍了自己的名字。洞外的雨越来越大,雷声也好大,女孩吓得害怕,缩在那里发抖,男孩来到她身边,抱着她,叫女孩不那么害怕,他会保护她。”
“后来呢?”
“女孩对男孩早有爱慕之心,男孩又血气方刚,干柴遇烈火,一发不可收拾,他们就在山洞之中,做了不该做的事。”
“虽然速度太快了点,但也情有可原。金姨,后来怎么样了,男孩回去是不是就向女孩提亲,然后娶她为妻了?”千蝶舞越听越来劲,很想知道故事的结果是什么,但从金姨哀伤的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