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自己的姓,名是郑钰铭帮他们取的,哥哥叫霍思中,妹妹叫霍思华,意为思念中华。
郑钰铭和楚朝辉忙碌打印资料时,霍家兄妹开始是瑟瑟发抖,被越野车发动机和电脑、打字机吓的,不过过了段时间,发现那些会发亮会动的怪物没有危险,两小孩才镇静下来,霍思中还磨蹭到郑钰铭身边找活干,被郑钰铭指示着去看住木头,不让木头跑到院墙之外。至于霍思华,被郑钰铭指示着坐在小板凳上晒太阳。
在和霍家兄妹的聊天中,两个穿越人士大致清楚了这兄妹俩的身世。兄妹俩家住吴卫两国jiāo界处,因干旱,田地里颗粒无收,霍家兄妹的父母就带着三个孩子离开故土,想到南方混口饭吃,霍思中和霍思华的中间还有一个男孩,在逃荒过程中病死,霍思中也不是看上去的7、8岁,而是已经十一岁了,霍思华也不是四岁,而是6岁。
霍家兄妹的父母带着两个孩子逃到南埠码头后,就双双因病死去,兄妹俩在南埠村民的照顾下,勉强活到了现在,那个抢他们食物的耗子,是霍家在逃荒途中遇见后,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耗子尾随着他们一家到了南埠。
霍思中穿着天蓝色的棉袄,下身是条黑色棉裤,脚上拖着一双大棉鞋,正紧盯住木头,就怕木头一闪眼从院门下钻出去。霍思华眯着眼坐在小木凳上,上身是件呢绒外套,里面是一身羽绒衣裤,脚上是双毛绒绒的兔鞋。兄妹俩所穿的衣物,除了天蓝色棉袄是郑钰铭老堂哥小孙子在别墅玩耍落下,其他都是郑钰铭外甥女留下来的,郑钰铭的外甥女才七岁,可块头比霍思中大了好多,郑钰铭外甥女的黑色棉裤穿在霍思中身上,还长了一个裤脚边,而霍思华穿在身上的衣服,短衣变长衣,裤管卷了三道,一双兔子鞋大了三分之一。
衣服是如此不合身,霍家兄妹却有幸福得快死去的感觉,霍思华过一段时间就要看一下哥哥,用小手在大腿上狠掐自己一下,好确定自己没有在做梦。
回别墅的第二天,在厨房发现的红薯、土豆(马铃薯)、南瓜和超市带来的玉米被两人种到了温室里。
红薯也叫番薯,相传番薯最早由印第安人培育,后来传入菲律宾,被当地统治者视为珍品,严禁外传,违者要处以死刑。16世纪时,有两个在菲律宾经商的中国人,设法将一些番薯藤编进竹篮和缆绳内,瞒天过海,运回了福建老家,遂种植遏及中华大地。红薯投入少,产出多。今年的种植只为了留种,到明年,十几个红薯收获的根种,最起码可以种上十几二十几亩地。
至于土豆,名称虽然叫土豆,其实并不是本土作物,而是地地道道的洋货,它的另一个名称叫马铃薯。是身处饥饿窘境的印第安人发现的救命食物,然而,野生马铃薯的块茎中含有大量的龙葵碱,对人和动物都有dú,早期食用马铃薯的许多印第安人,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印第安人走了数千年的岁月,经过漫长而艰辛的驯化,从食用到栽培,才培育出如今dú素少的马铃薯,在17世纪时,马铃薯传播到了天朝。这个作物也是高产量的粮食作物,比红薯年产量都高,因为它可以一年两产。
红薯和马铃薯都是根块种植,而南瓜是种籽育苗。南瓜看名字就知道是泊来品,原产亚洲南部,它很早就传入了中原,不少地方称之为“饭瓜”。
至于超市硬塞的玉米就更牛了,它是一年生禾本科草本植物,是重要的粮食作物和饲料来源,也是全世界总产量最高的粮食作物。这玉米是1492年哥lún布在古巴发现玉米,1494年把玉米带回西班牙后,逐渐传至世界各地。到了明朝末年,玉米在我国的种植已达十余省份。
这四种在前时空高产量的作物,以后将成为山谷主要粮食。这四种原产美洲的作物,提前一千多年来到了大秦帝国。两千多年以后,这个蓝色星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