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我还像模像样地伤心了一把,还专门写了一篇“我的玻璃心,碎了”的苦情诗,发表于学校报刊杂志上。后来,王轩逸实在太过滥情,大四这一年换女朋友的次数快要超过我一年例假的次数了。最后我都不记得这封情书被我扔到了哪里了。
这个情书事件本来就应该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但事情的转机在于:这位王轩逸同志在毕业晚会时,忽然邀请我共舞一曲。曲终人散时,他在我耳边低语说到:你喜欢我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晚上在学校门外等你。
我在震惊于此话的同时,很快理智地分析出这封情书外泄的可能xìng。因为除了我自己和那封风格诡异的情书之外,不存在任何人证物证能让王轩逸有此结论——我从来不跟其他女生一样,张狂地去球场加油助威或者害羞地欣赏他的背影,每次遇见王轩逸,我只是赤luoluo地欣赏。这是一种单纯的审美。我喜欢他的单眼皮眼睛,喜欢他立体感颇强的鼻子,喜欢他丰润的嘴唇,喜欢他健硕的身躯和翘翘的臀部。这是老天爷赐给凡人的美好礼物,是个艺术品一样的存在。我在欣赏这个艺术品的时候,充满了ròuyù,但是没有丝毫□。当然你们会说,ròuyù和□没有什么差别。那你就犯了我们学校那些小女生的错误了。我的意思是,如果王轩逸是个很坏很坏的人,比如说是杀人狂之类的,我也会很有ròuyù地看向他,但是我估计全校没有一个女生会对一个杀人狂产生□的。我想王轩逸足够聪明,应该从我看向他的眼神里判断出来这种差别。但他现在这么笃定地说我喜欢他,只不过是仗着我亲手书写饱含感情的一页情书而已。我想告诉他,如果他有幸看见了那封情书,那他就当是看见一个孤独的老女人在半夜思春时的嚎叫就可以了,并不用往心里去。重要的是,我自己也搞不明白我曾经有没有喜欢他,现在还喜不喜欢他。也就是说,我不敢保证我的那坨ròuyù里面掺进了□没有。
那天晚上,我犹豫半天,没想好怎么答复。但我还是如约去了学校门口,顺便还戴上MP3,听Linkin Park撕心裂肺狂吼《in the end》。
我在校外的门口等了四个小时。我觉得Linkin Park唱了四个小时,他们喉咙也该哑了。烤串的新疆大叔都撤摊了,学校的情侣也陆续出去打野战了,我也没等到他。盛夏的深夜,试验田里传来青蛙不耐烦的呱呱叫声。薄雾笼罩,天上连颗星星也没看见。我穿着一身浅绿色的单薄连衣裙,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在凉风中有些瑟瑟发抖。每次我想要扭头走了,我总会隐隐觉得身后有了脚步声,于是我告诉自己再等等再等等。直到学校宿舍锁门时间的临近,我才彻底地感受到,很多人很多事情是等不来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伤害。我觉得这是对我的最高羞辱,我恨不得一掌劈死他。
一个月后我接到他电话,还没等他利索说完一句话,我就说:你去死吧。然后重重挂了电话。
自此,这段回忆被我封箱打包,沉入谷底。其实回过头来想,我只不过是生气他放我鸽子,还没有到辜负我感情的地步。而且这场暗恋究竟是不是真的也不好说,因为我还暗恋过无数个帅哥,这些暗恋里面,王轩逸并不是一个特殊的案例。周林林知道我曾暗恋过方予可后,还特地在方予可前许诺,她可以出借方予可的腹肌不限次数地让我的狼爪抚摸。大家相互能开玩笑地说这些的时候,我对方予可早已没有所谓的男女感情了。所以我现在能这么泰然地和王轩逸重逢,泰然地和他搭讪,泰然地和他jiāo谈,说明我早忘记了那人生中的小chā曲。
人生中受的伤害那么多,多一件少一件又何妨。人本来就是要越活越豁达的。
这么多的片段看似很长,回忆起来也就是几秒钟的事情,那些影像如同被风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