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是一道非常耗时的荤菜,一般需要提前三日捶煮,一遍遍绞出臊水,再用ròu汁汤和鸡汁汤来煨,一个时辰的功夫想要做好是断断不能的。
九爷挑了挑眉,唇边勾起一抹挑衅的味道。
他将手肘支在矮塌上,修长有力的双腿一动,就这么下了矮榻,站了起来。
这是阿砚这一世见到他后,第一次看到他站起来。
他身材挺拔修长,乍一站起,犹如玉树一般,越发有了居高临下睥睨万物的气势。他走起路来优雅从容,就好像一个悠闲慵懒的黑豹在巡视着自己的属地。
当他走到桌边,一双犹如寒星般的细眸便扫向了缩着脑袋可怜兮兮的阿砚。
乌黑不羁的长发半遮了他的视线,唇边泛起玩味的笑。
“这道菜,我很喜欢吃。”
阿砚听到这个,心里总算松了口气。他喜欢吃啊,那再好不过了,只要他喜欢,自己的命是不是就暂且保住了?
可是谁知道,九爷下一句话竟然是:
“可是试图给我做这道菜的厨子,都不知道挨了多少板子了。”
这话什么意思?
阿砚陡然抬首,忐忑地看向九爷。
难道,命丧今日?
一想到这里,她的两腿便开始抽疼起来,如同抽筋那么痛,痛得她几乎站都站不稳,几乎一下子摔倒在这里。
黑亮的眸子里不由自主地闪现出惶恐之色,她才活了不到十五岁啊!之前七辈子,大部分时候没死这么早啊!
九爷黑眸扫向阿砚,却见阿砚清澈的眼中满满的都是惊惶,就仿佛一只待宰的小羊羔般,无辜无措地等待着自己伸手一刀。他打量着她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不免觉得好笑,当下勾唇轻笑一声:“我尝一尝吧,如果不喜欢的话,我……”
温柔却清冷的危险低语,在阿砚耳边响起,让阿砚浑身的每一根筋脉都被揪扯着,从头发丝到脚趾头,身体处于无法控制的紧绷中。
接下来的话,九爷并没有说,可是阿砚却明白他的意思。
一切全看这个砂锅煨鹿筋的了。
如果他满意了,自己就活。
如果他不满意了,自己就死。
阿砚脑子里飞快地转着,心里盘算着自己的胜算。
一般的鹿筋确实不可能这么快就做好的,没个三天火候是不成的,可是她却有自己的独到秘方,在里面加了一样东西,这才让鹿筋那么快地熟烂了。
这鹿筋被她快速闷熟后,又加了秋油,酒和微芡收汤,这才变得如此浓白香郁,但凡是吃过这个鹿筋的,再没有不满意的了,想来这个九爷也不例外吧?
想到这里,她深吸口气,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努力地绽开一个僵硬的笑容,轻声道:“这道菜,但凡吃过的,没有不夸好的,九爷一定会喜欢这道菜的,请尝尝吧。”
九爷唇边带着一抹笑,点了点头。
此时此刻,花园里鸦雀无声,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就连花园里的虫鸟仿佛都知趣了停止了鸣叫。
在场的所有人,都在仰仗着这个男人的鼻息。
所有的人都明白,但凡九爷不高兴了,那么大家都要遭殃,那些低贱若厨女奴仆,任意砍杀是有的,就连孟汉宁非夏侯皎月这等深受九爷倚重的人物,到时候也免不了受罚。
可是怎么让九爷高兴呢?
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现在他们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让九爷的胃口好起来。
九爷吃饭吃得高兴了,他们自然也能过得舒坦。
于是在场的眼睛全都偷偷地注视着九爷,看他修长完美的手捏起了象牙筷,看他从那黑色的砂锅中挑出了一块鹿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