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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时并不是第一次产生怀疑了。

    之前曾循着细枝末节想到过这个可能性, 碍于沈煜凡还在外地工作未归才暂且搁置了,后来又忘记问他,这会儿突然想起来,忍不住问出了口。

    “”沈煜凡自觉循规蹈矩进来帮她的忙, 不知是哪里被抓住了破绽,先是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对面的小女人,见她的眼神也不算太坚定,应该只是猜测而已,于是佯装惊讶地挑了挑眉, 边从她手里接过速冻猪肉放微波炉解冻,边随意道,“宝贝儿,你的脑洞有点大啊。”

    “不要转移话题啦。”温时听出他避而不谈的意图,但她也没有那么好糊弄的,伸手揪住他的袖子追问道, “你就告诉我有没有?”

    “好,我告诉你。”沈煜凡任她拉着不松手,单手开水把没洗的菜放进洗手池里, 语气自然得简直听不出半点儿端倪, “没试过。”

    “真的吗?”温时显然不相信,微微眯着眼审视他。

    “嗯。”沈煜凡扯谎扯得脸不红心不跳的,抬手轻晃,把那只粘在袖口的小手晃了下来,反手握住捏了两下, “你以为现实跟小说漫画里一样?就算真的有附身c魂穿之类,那也是鬼魂才能办到的,我人还好端端站在这里,怎么可能?”

    “”这么说好像也挺有道理的,认识之后确实没见他出过什么事,不过,“那你重伤昏迷的两年呢?”

    小时候她听老一辈的人说过,人的魂魄在本体过于虚弱的时候,是可能脱离本体束缚的,也就是俗话称的“灵魂出窍”,至于出窍后的魂魄会在什么地方安置,毕竟没几个人经历过,因此不为人所知。

    当时听了觉得太迷信,但后来在科学上多了一种说法,又似乎颇能令人信服。

    所谓魂魄可能是脑电波的一种形态,因为人的存在和活动而对身边其他人或物留下或强或弱的影响,使得这些人或物拥有了他们的意志,跟魂穿和附身是一个道理。

    金毛并非一出生就养在她家的,爸妈把它带回家时,这家伙已经大概有1岁了,说不定沈煜凡就是在那时候接触过它,所以遭遇空难后,才会机缘巧合魂穿到它的身上。

    “”闻言,沈煜凡有一瞬的怔愣,原本以为她怀疑的只是两人认识后的一段时间,没想到她竟想得这么远了,“温时,我当时都失去意识了,怎么会知道?”

    温时半信半疑,还想再说些什么的,不料被微波炉突然“叮”的一声打断了思绪,走过去把解好冻的猪肉取出来,回头沈煜凡就问她西红柿要不要洗,她点头说要,话题又被某人不着痕迹地转移了。

    吃过午饭,两人一同在厨房里洗碗,沈煜凡主要负责洗,温时则拿着布擦干餐具上的水渍,放进消毒柜里等会儿一起消毒。

    当然了,光站着洗碗难免感觉枯燥乏味,难得有这么悠闲自在的时间,喜欢的女人又待在身边,于是沈先生起了玩心,每次把盘子递给温时,都顺势低头亲她,给一次就亲一口,而且亲的地方还不尽相同,先亲了额角,再亲眼角,接着是脸颊

    “沈煜凡!”温时本不想理会这个幼稚又无赖的男人,但脸却不由自主地烧起来了,红得耳根儿也发了烫,直到他吻上她的耳垂,轻轻含吮,终于忍不住转头瞪他,“别闹啦,都洗完了吗?”

    “呐,洗完了。”沈煜凡把最后一个碗放她手里,抽掉塞子把洗手池的水放了,流速过快卷起一个小漩涡,发出咕噜噜的声音,“请问我可以闹了吗?”

    温时正仔细地擦着,听他正儿八经的口吻说这句话,抬头微微嗔了男人一眼:“闹什么,你就知道不正经唔”

    沈煜凡对自家女朋友的评价完全不否认,并且非常热衷于将这话付诸实际行动,屈指勾住她的下巴,用力吻住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小嘴。

    另一手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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