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那只地瓜曾见过的白毛怪兽又来了。
一蹄子把忠心护家的小猪踢回干草垛里,挤到马槽边,大嚼特嚼。
悲愤的小猪跺跺小蹄子,这回却聪明的不再跟它正面对抗,而是趁着怪兽大吃大嚼之际,企图悄没声息的从马棚边上溜出去。
它要去搬救兵,搬救兵。
怪兽诧异抬头,小笨蛋学聪明了,才要把它再踢回去,忽地嗅到熟悉的气息。
趁它这一晃神,小猪逃脱生天,撒开四蹄就跑了。
“布谷、布谷。”
两声鸟叫低低响起,炕上的男人一跃而起。披衣穿鞋,转瞬间就到了屋外。
马棚暗处走出两人,正是他熟悉的士兵。一脸端正肃然,就连旁边的白马,也不再吃半口草料,摆出十足的战斗姿势。
“将军,接到紧急军情,令你即刻回营!”
男人神色一凛,才想发话,却从对面士兵的眼睛里看到什么,蓦地回头,却见叶秋披衣站在那里。脚边跟着一只哼哼唧唧,满眼控制的小野猪。
“你果然早就想起来了。”
☆、第43章 我叫李雍
无星无月的夜色中,最闪亮处便是女子的眼睛。
男人其实早就留意到,这女子有一双跟她儿子一样好看的眼睛。只不过,远比她儿子神秘,也复杂得多。
师父说,太复杂的东西不要碰。万一着迷,就拔不出来了。
所以男人一直留意着不去看她的眼睛,就算明知再好看,他也不看。
但是现在,他却不得不迎着女子的眼睛问,“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叶秋笑了笑,眼睛也随之弯了弯,掩去大半光彩,轻轻的说,“在你去包子铺还钱的时候。”
上次下山,因小地瓜不放心小猪,闹着要回村,他们在山下没吃饭,就买了一袋包子当干粮。多给了一文钱不算什么,可这钱是男人给的,叶秋就留意到了。
男人装傻,她就没说。
男人默然,那就是说,他刚刚唤起回忆的第二天,这女人就知道了。
怪不得师父说,聪明女人没意思,要笨一点才可爱。
静默间,叶秋冲他行了一礼,“谢谢你这些天替我们家砍的树,还有教乡亲们劈柴。”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很诚恳,所以男人又觉得她聪明得没那么讨厌了,于是也抱了抱拳,“我也要谢谢你们这些天的收留。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叶秋又福了一福还礼,“你救了我儿子,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用不着客气。珍重。”
她这么干脆就要再见?这么黑的天,也不说留他们到天明?最起码,也要送点干粮吧?
男人不知为何。有股莫名的气恼。再看女人一眼,忽地什么也不想说的翻身上了马。
只是在走之前,又停下居高临下的望着女人说,“告诉朱家二老,我叫李雍,驻扎在同州清水营。若我没记错,征和七年宁武县征的兵。很有可能进了清水营。若我打听到朱德全的消息,必使人回报。”
“多谢!”叶秋喜出望外。深深行了个蹲礼。
可看着她比方才更加真诚,更加明亮的眼睛,男人只觉更加气闷。
甩一甩鞭,疾驰而去。
身后两个小兵看叶秋一眼。迅速跟上走了。
叶秋起身,抬脚轻拍了拍小猪,一脸勉励,“干得不错,回马棚睡觉去吧。”
啥?
小猪震惊了。
赶走了大怪兽,它还是要睡马棚?
“人走了?”屋里,亮起了灯。朱长富披衣起来,站在门口问。
叶秋忙跟进屋去,“走了。不过那当兵的算是讲义气。临走前说,我虎